南京商业用地征地补偿协议该怎么写?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商业用地征地补偿协议该怎么写?
您的位置:首页  »  
 

商业用地征地补偿协议该怎么写?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商业用地征地补偿协议该怎么写?
  
  商业用地征地补偿协议该怎么写?
  
  商业用地征地补偿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占用土地,在镇人民政府监督协调下,根据《民法典》和《土地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用地范围为建设某某某商业中心所需土地。
  
  二、协议达成后,乙方及其村民不得干扰阻挡甲方在土地范围内施工、经营等合法行为。
  
  三、甲方根据用地的数量对乙方进行土地占用补偿,补偿方法如下:
  
  1、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人民币(大写)
  
  (小写:整)
  
  (此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退耕还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土坝补偿、等所有和土地相关的全部费用)
  
  甲方补偿只对乙方村委会,不直接对村民,具体分配由乙方村委会负责。
  
  2、如村民阻拦施工由村委会出面协调并解决,并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
  
  四、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双方严格遵守共同履约,如果有一方违约,违约的一方应当向未违约方支付补偿金额20%的违约金。
  
  五、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在正常的履行过程中,乙方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甲方施工及正常经营活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在协商或调解期间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及经营活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当在双方签订协议后三日内,将补偿款打入乙方村委会指定账户,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协议由某某镇人民政府监督执行。
  
  3、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协议。
  
  4、本协议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沙圪堵镇人民政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章):
  
  乙方(章):
  
  综上所述,政府部门在对城市规划作出调整的时候,可能涉及到土地的回收,商业用地被征用的情况也常见。对于双方来说,签署一份内容完整的补偿协议很重要。其中对补偿款总额、支付方式时间、回收土地程序等写清楚。之后因为补偿款方面纠纷,可以参考补偿协议条款解决。
  
  

·工伤康复期能不能做工伤鉴定?
    如果企业为员工办理了工伤保险,那么在员工工伤之后,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同时,如果该员工经治疗可能会存在残疾等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应申请进行工伤鉴定,再根据伤残等级申请赔偿。那工伤康复期能不能做工伤鉴定?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一、工伤康复期能不能做工伤鉴定? 1、现行的及对...

·企业员工的工伤赔偿如何申请?
    企业员工的工伤赔偿如何申请? 首先要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计算赔偿数额——要求赔付。索赔不成的,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纠纷仲裁维权! 一、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

·拖欠货款利息怎么结算
    拖欠货款利息的结算: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逾期付款违约金】...

·职务侵占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职务侵占罪的定义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2、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

·超过合同的撤销权期限可以吗
    超过合同的撤销权期限可以吗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撤销权是一种权利,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既可...

·要怎样才能起诉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生活中有很多的夫妻会因为种种原因而想要离婚,但是在离婚的时候又会因为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而有纠纷。那么这个时候就不得不走上诉讼离婚的道路了,那么要怎样才能起诉离婚手续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请接着往下看。 一、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离婚 1、写民事诉状,...

·专利权保全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人民法院对专利权进行保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有义务协助执行,但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按照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协助执行。

    人民法院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的协助...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有什么要求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有什么要求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要求 ? ? 登记信息内容:填报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 每年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或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所管理...

·企业未破产清算债权债务继承的法律规定
    企业未破产清算债权债务继承的法律规定 一、什么是企业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

·职侵占罪算刑事案件吗?
    属于。一般职务侵占是普通的刑事案件,但是侵占的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影响特别严重就是重大的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