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家赔偿追责申请书中应包括哪些内容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国家赔偿追责申请书中应包括哪些内容
您的位置:首页  »  
 

国家赔偿追责申请书中应包括哪些内容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国家赔偿追责申请书中应包括哪些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具体的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3、申请的年、月、日及申请人本人签名。
  
  国家赔偿申请书
  
  (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用)
  
  赔偿请求人:(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包括身份证号、军官证号、护照号等)、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送达地址、联系方式;有别名或者曾用名,应在姓名之后用括号标明)。
  
  (赔偿请求人是法人的,写明其名称、住所地、并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联系方式。)
  
  (赔偿请求人是依法成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名称和住所地,并写明负责人姓名和职务、联系方式。)
  
  (赔偿请求人有法定代理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及住址、联系方式)。
  
  (赔偿请求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及住址、联系方式。)
  
  赔偿义务机关:(写明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
  
  ×××(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因……(申请国家赔偿案由),申请××××人民法院(被申请人民法院名称)……(申请国家赔偿的具体要求)。
  
  ……(事实与理由,主要是认为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侵权造成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损害的事实和根据,申请国家赔偿的法律依据等)。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有关法律文书及证明材料目录,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列项标注,附件目录应与提交的有关法律文书及证明材料相符)
  
  赔偿请求人:(签章)
  
  (如系自然人,应当亲笔签名或盖章;如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因此,对于国家赔偿追责申请书是只能提供给大概的格式了,因为除自己之外,其他人无法知道申请国家赔偿的前因后果。可是,国家赔偿的申请书是工作人员了解国家侵权行为的重要参考依据,如果文中太过于拖沓,并且没有抓住实际侵权的相关法律知识也不太好,所以,最好不要自己写国家赔偿申请书。
  
  

·民事诉讼合同纠纷费用是多少钱?
    民事诉讼合同纠纷费用是多少钱?民事诉讼合同纠纷费用一般在几百至几千元左右,涉及到财产诉讼的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收取诉讼费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案...

·医疗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
    医疗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构成医疗事故的,一般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对受到损害的患者及其家属作出相应的赔偿。这其中就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的赔偿。那么您知道医疗事故医疗费怎么赔偿吗?而医疗事故误工费又该如何计算?我们在本文马上为你做一一解答。 一、医疗事故医疗费赔偿怎么算 按照《医疗事故条...

·职工在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或受到单位逼迫而辞职的,通常可以
    职工在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或受到单位逼迫而辞职的,通常可以要求单位作出相应的补偿。但要是职工属于自动辞职的话,这种情况下法律规定自动辞职有没有补偿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自动辞职有没有补偿金自动辞职不一定没有补偿金的。如果是单位存在下列情况,还是应当...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如何认定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如何认定国家允许民间借贷存在,因为民间借贷存在是有很多好处的,当然了民间借贷的利息利率不能超过同期银行的利率,那么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如何认定?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利息。 传统的民间借贷主体多...

·职工怎么申请工伤赔偿?
    如果工人从事的是高危行业,有时候会受伤,工人受伤后,企业要为其申报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后,职工可以申请赔偿,按照规定,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伤残津贴、伤残补助金及就业补助金等。那么,职工怎么申请工伤赔偿?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职工怎么申请工伤赔偿? 1...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时效是多久
    很多人不晓得,在夫妻离婚后如果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的,此时有一定的时效限制。那么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时效是多久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时效是多久 协议离婚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应当适用于最高人民...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驾照还可以拿到吗?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驾照还可以拿到吗?永远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2023酒驾第二次拘留多久?
    2023酒驾第二次拘留多久? 一、2018年危险驾驶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

·被隔离的职工工资照发吗?
    被隔离的职工工资照发吗?隔离期照常发工资!意见明确,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指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北京、上海、天津、湖北、广东、浙江等各省(区、市)印发的通知也都明确提出,对新型冠状...

·公司股权转让怎么办理?
    公司股权转让怎么办理? 一、公司股权转让怎么办理 根据我国公司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般要经过如下程序: 1、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研究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