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女方净身出户不公平如何补偿?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女方净身出户不公平如何补偿?
您的位置:首页  »  
 

一、女方净身出户不公平如何补偿?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女方净身出户不公平如何补偿?中国传统和习俗是从夫居,男女结婚,基本上都是男方负责买房,女方负责装修和嫁妆。尤其在农村,妇女离婚后,只能净身出户。装修和嫁妆随着时间流逝会灭失,而房产在不断升值,最后保值和升值的只剩下男方的房产。而女方在婚姻家庭生活中付出了大量的无酬谢家务劳动,这部分价值无法计量,这些造成了女性在家庭财产分配中无法获得公平的份额。根据贡献多少,离婚时给予房产10%-30%的补偿;充分考虑家庭伦理因素,对于有重大过错的一方,给予另一方房产10%-30%的补偿。充分考虑中国传统习惯,在房产价值界定上,建议采取“房屋价值=购房款 装修 家具”的计算方式来测算。二、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什么?1、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2、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民法典有关履行的规定。但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行。由此可见,男方买的房子女方负责装修的话,随着时间的推移,房子价值是不断上涨的,而装修却在贬值,如果让女方净身出户不参与房产分割明显是不公平的。即使是被认定为男方的婚前财产,考虑到女性做出的贡献,也应该按照房屋价值的一定比例补偿给女方。
  
  
  

·子女抚养费承担方式是什么?
    子女抚养费承担方式是什么?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

·失火罪都是过失吗
    失火罪是刑法中的一种罪名,危害了公私财产安全以及公民的人身安全。但是很多人对于失火罪并不了解,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失火罪的相关知识,比如失火罪都是过失吗?怎么认定失火罪?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失火罪都是过失吗 失火罪,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

·一、二手房抵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一、二手房抵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不论是银行还是其他各金融机构要求完全相同。具体要求如下:1、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房产共有人认...

·演绎作品著作权由谁享有
    演绎作品著作权由谁享有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既包括在演绎作品中必须表明原作的名称和作者姓名,也包括在演绎时必须征得原著作权人的同意。第...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

·国家赔偿实行的规定
    国家赔偿法是主要针对于那些本无罪却被法律误判的人,也有对于公民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对于这些案例国家都有相应的赔偿或补偿规定,而每个制度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变得完善,所以关于这救济式的国家赔偿法也产生了新的规定,那么关于国家赔偿2017年实行的规定具体是什么呢? ...

·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技术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八小时工时制度。 第五条甲方为乙...

·实习期离职有工资吗,实习期应注意什么?
    当今社会,很多在校的大学生为了锻炼自己,往往会利用平时多余的时间去一些企业进行实习,但是如果大学生在实习期间,由于某种原因要离职时,离职的时候有工资吗?这个问题,我们做了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实习期离职有工资吗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实习期间,除非实习前有约定公司不给你支付...

·没办结婚证怎么要求抚养费
    没办结婚证怎么要求抚养费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

·用人单位对严重失职的劳动者可否予以辞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