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二级丙等医疗事故的情形?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二级丙等医疗事故的情形?
您的位置:首页  »  
 

二级丙等医疗事故的情形?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二级丙等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二级丙等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明显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面部重度毁容;
  
  2、单眼球摘除或客观检查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55ms(毫秒),矫正视力<0.05,视野半径<10°;
  
  3、一侧上颌骨或下颌骨完全缺失,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30cm2;
  
  4、同侧上下颌骨完全性缺失;
  
  5、双侧甲状腺或孤立甲状腺全缺失;
  
  6、双侧甲状旁腺全缺失;
  
  7、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三级;
  
  8、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二级伴有不能控制的严重心律失常;
  
  9、全胃缺失;
  
  10、肝缺损2/3,并肝功能重度损害;
  
  11、一侧有功能肾缺失或肾功能完全丧失,对侧肾功能不全代偿;
  
  12、永久性输尿管腹壁造瘘;
  
  13、膀胱全缺失;
  
  14、两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
  
  15、双上肢肌力iv级(四级),双下肢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16、单肢两个大关节(肩、肘、腕、髋、膝、踝)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行关节置换;
  
  17、一侧上肢肘上缺失或肘、腕、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18、一手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功能丧失50%以上,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19、一手腕上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20、双手拇、食指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无法矫正;
  
  21、双侧膝关节或者髋关节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行关节置换;
  
  22、一下肢膝上缺失,无法装配假肢;
  
  23、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ii型)。
  
  既然存在着二级丙等医疗事故,患者也应该知道,在医疗事故当中也是需要经过进行鉴定,把医疗事故的等级进行了划分,才能根据医疗事故的轻重程度去追究医院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的。不过,是不是二级丙等医疗事故,这是需要经过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谨防医疗事故的发生,是需要医患双方共同配合的。
  
  

·哪些情况离婚时可要求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哪些情况离婚时可要求赔偿?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况离婚时可要求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

·出现房屋面积纠纷该怎么处理
    在购房的时候,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一种情况,就是实际购买到的房屋面积与开发商销售时说的面积是不一样的,由此就会产生房屋面积纠纷。那么在遇到这样纠纷的时候,该如何来处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商品房销售,在实务中有按套(单元)计价的,也有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

·缓刑是什么意思是不用坐牢吗?依据是什么?
    缓刑就是将应当执行的有期徒刑暂缓执行。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来说,在规定的缓刑期期间没有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的,缓刑期间过后不再执行原判的有期徒刑。例如判1年缓刑1年,就是判决后,在监外缓刑一年,一年后,如果没有发生新的危害则不用坐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

·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如何公证呢?
    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如何公证呢? 1、协议离婚是指夫妻两个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意见统一,通过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解除婚姻状态恢复自由的一种离婚方式,离婚后对于房产过户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公证,离婚房产析产是对离婚房产过户免除征契税的证明。2、要是在离婚时没有对夫妻共同财产...

·什么是继承恢复请求权
    继承恢复请求权是继承人的继承权受到侵害,受侵害人请求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恢复其合法继承权的法律活动。

    继承恢复请求权,是以恢复自己合法继承被继承人的物权为目的的诉讼活动。因此,只有当侵害实际发生时或发生后,受害人或受害人的...

·未获得房产证的回迁房买卖有效吗?
    未获得房产证的回迁房买卖有效吗?未获得房产证的回迁房买卖是无效的,在没有获得产权证的情况下,购买回迁房会存在很大的风险:1,回迁房办理产权证时,一般是根据业主在签订回迁房协议时所签订的名字确定房产所有人。因此,如果在未获得产权证的情况下购买回迁房,则办理产权证时产权证上的名字并不...

·签离婚协议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签离婚协议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应该如何分配我国《继承法》第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应该如何分配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

·夫妻在第三次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怎么判离婚
    我们发现现实中有的夫妻起诉了很多次,但法院都没有判决离婚,这是为什么呢?肯定是夫妻的情况不满足离婚的情形规定,因而法院也不能作出离婚的判决。那夫妻在第三次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法院怎样才会判离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在第三次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怎么判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纠纷答辩状的写法是什么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纠纷答辩状的写法是什么?民事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一)首部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