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深圳分公司注销流程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深圳分公司注销流程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深圳分公司注销流程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深圳分公司注销流程是什么?
  
  一个公司从成立到注销不管是分公司还是总公司都是有着一定的严格程序的,因此,在办理公司的注销程序上是没有捷径可以走的。那么,就深圳而言,深圳分公司注销流程是怎么样的呢?我们给您做了以下流程分析。
  
  
  一、深圳分公司注销流程
  
  (一)第一步:成立清算组
  
  公司除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的,均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第二步: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如果公司有税务问题(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查帐报告(企业注销要),提供所有报表,凭证,帐本及银行对帐单)。
  
  (三)第三步: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所需资料: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股东提交股东会决定公司注销的决议,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的决定。
  
  4、公司清算组织成立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机关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文件。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机关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出示公司在报纸上刊登的三次清算公告。
  
  需要注意的是: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第二步和第三步可以同时办理。
  
  (四)第四步:通知已知债权人及登报公告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某某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五)第五步: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
  
  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清算报告。
  
  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6、公司原始档案。
  
  (六)第六步: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正副本)。
  
  经以上程序后,公司才宣告消灭,股东才正式完成了公司的清算、解散义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针对“深圳分公司注销流程”给您做的相关分析。从以上内容中我们不难看出,深圳分公司在注销上要分六步走,每一步都有着严格的规定,因此,我们在此也要提醒您,要想一个公司等到有效的注销,其关键的地方还是要成立清算组,对该公司的财产进行相关清算。

·安徽省六安若干乡镇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安徽省六安若干乡镇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六安市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个是产权交换式补偿,另一个是货币补偿。 一、六安市产权交换式补偿 (一)六安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

·劳务分包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在建筑工程领域,劳务分包的情况非常普遍,工程承包方针对一些专业工程,可以将其分包给专门的施工单位。这时双方会签署一份劳务分包合同。为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我国对劳务分包管理的非常严格,合同签署有误的话,可能导致无效。那么,劳务分包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下面我们给您做个介绍。 一、...

·土地租赁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土地租赁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的类型,也是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一种类型,在我们进行处理纠纷的时候,势必会涉及到违约金的问题。那么,土地租赁合同违约如何赔偿?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土地租赁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一、土地租赁合同解除的...

·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该如何写 大家都知道,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
    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该如何写 您都知道,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协商一致,再签订了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就可以使债权债务发生转移。但是,你知道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该如何写吗?我们提供了一篇范本,供你作为参考。 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范本 债务受让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

·新婚姻法 女方出钱买车应该归谁?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随之废止。有时候,家庭的小汽车是由女方购买的,当夫妻双方感情出现问题,闹离婚时,双方得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否则有可能打离婚官司。关于离婚财产分割,我国的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给做出了有关规定。那么,新婚姻法 女方出钱买车应该归谁...

·未离婚可以要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父母对孩子的抚养关系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受任何外来因素的影响的。其实关于孩子的抚养费,不仅仅是说离婚以后夫妻双方要承担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抚养孩子是双方共同的目标和义务,孩子的抚养费也大多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未离婚可以要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一、未...

·租户欠房租不给怎么处理承租人不交房租可以按照以下
    租户欠房租不给怎么处理承租人不交房租可以按照以下法律规定处理1、如果是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按照新的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2、房屋承租人发生拖欠租金三个月,须履行催告的义务,...

·遇到逾期付房款出卖人如何起诉?
    要做房屋买卖交易,通常会先签个合同,签好房屋买卖合同之后,接下来就按照事先说好的做就行了,按规定时间交付房款便是如此。但是,有些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也没能交齐房款,出卖人为了避免追不回房款,就会去向法院起诉。   事实上,为了避免遇到逾期付房款的,通常会在购房合同中先说好这种违...

·欠钱不还被拘留怎么办?
    欠钱不还被拘留怎么办?欠钱不还一般不会被拘留,涉及到被拘留可能存在其它的犯罪行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调查取证处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拘留的情形主要有: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

·别人借我一万多块钱没有借条怎么办?
    别人借我一万多块钱没有借条怎么办?别人借我一万多块钱没有借条的,可以保留有关转账记录,或者后期签订借条。双方应当互相协商解决,如果债务人不配合处理,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欠款。如果在法院判决或调解后对方仍不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支付欠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主张权...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