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寻衅滋事罪数额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寻衅滋事罪数额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寻衅滋事罪数额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寻衅滋事罪数额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损坏社会次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
  
  
  (一)随意殴伤别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谩骂、恫吓别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许恣意损毁、占用公私资产,情节严峻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捣乱。形成公共场所次序严峻紊乱的。
  
  
  纠集别人屡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损坏社会次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能够并处罚金。
  
  
  二、本罪与聚众打乱社会次序罪、聚众打乱公共场所次序罪的边界
  
  
  三者都是损坏公共次序的违法,但存在显着差异。
  
  
  1、违法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意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力影响或其他不健康的心思需求;后二者的违法动机是为了完成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捣乱的方式,打乱机关、集体、单位的正常次序,或许打乱公共场所次序或交通次序,对有关单位、机关、集体甚至政府施加压力。
  
  
  2、违法方式不同。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二者有必要是多人以上以聚众方式出现。
  
  
  3、客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伤别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许追逐、拦截、谩骂、恫吓别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许强拿硬要或许恣意毁损、占用公私资产,情节严峻的行为,或许在公共场所起哄捣乱,形成公共场所次序严峻紊乱的行为;后二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集体或许打乱公共场所次序、交通次序,情节严峻的行为。
  
  
  4、违法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一切参与者都要以本罪追查刑事责任;后两者只追查首要分子和活跃参加者的刑事责任。
  
  
  寻衅滋事罪与敲诈勒索罪的边界
  
  
  两者的差异在于:寻衅滋事行为人勒索的动机是为了满意精力上的影响,成心炫耀,因而违法往往是当面地、开门见山地进行,敲诈勒索行为人索取资产是首要意图,因而他为了躲避法令追查常常以间接的或当面暗示的办法进行,往往采纳隐秘的办法,持着不肯让人察觉的情绪。
  
  
  寻衅滋事罪与掠夺罪的边界
  
  
  1、片面特征上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以满意耍威风等不正常的精力影响或其他不健康的心思需求为动因,以损坏社会次序为意图掠夺罪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资产为意图,违法动机多种多样。
  
  
  2、客观上不同。寻衅滋事罪表现为强拿硬要或许恣意损毁、占用公私资产,情节严峻的行为;掠夺罪表现为以暴力、钳制或许其他办法掠夺公私资产的行为。
  
  
  3、客体上不同。寻衅滋事罪侵略的客体是社会公共次序;掠夺罪侵略的客体是公私资产的一切权。
  
  
  寻衅滋事在社会的稳定上有着消极的因素,会给社会的造成不良的影响,因此国家的有关法律会对此类行为有着严重的处罚,所以自己要诚恳的接受有关部门的惩处,因为这不仅涉及到自己的利益维护,更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权益有着一定的法律保障。
  
  
  
  

·容留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的法律上是禁止卖淫、嫖娼的行为存在,如果一旦被抓获就以卖淫罪进行拘留,那么容留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对于卖淫罪的相关罪名和量刑方法有很多种,量刑的标准也各个不同,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容留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年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年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以下情况要给子女抚养费: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虽未离婚,但夫妻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3、未结婚,有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4、其他情况。如成年但仍在上高中的子女的父母,应给子女...

·版权登记的意义是什么?
    版权登记的意义是什么 一、版权定义 版权又称为著作权,版权登记是为了通过法律的程序维护著作权人的作品著作权,在发生著作权纠纷时,它可以作为权利的证明,保护您作品的合法权益。著作权登记主要包括下列作品: 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

·新车划痕险第二年保费是多少?
    汽车方面我们国家规定的是有很多的保险的,有一些保险是必须要缴纳的,其中就有交强险。但是还有一种保险是可以交也可以不交的,其中就有划痕险。生活当中汽车很多有划痕的情况发生,划痕险对于不是故意行为的划痕是可以进行理赔的。那么新车划痕险第二件保费是多少? 汽车保险一年报一次划痕险,肯定...

·偿还借款利息的方式有几种
    在实践中,无论是非私人借贷,还是私人借贷,一般都会约定利息,而对于这些约定的利息,借款人一般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去偿还。那在一般情况下,偿还借款利息的方式有几种呢?换句话说,借款利息的偿还方式是什么?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偿还借款利息的方式有几种 实践中...

·被骗领的结婚证算重婚吗?
    被骗领的结婚证算重婚吗?骗婚与重婚是不一样的,被骗领的结婚证不算重婚。目前法律没有骗婚罪的设立。“骗婚” 行骗者,可依据国家合法的婚姻登记程序,或以婚姻为诱饵的形式,来诈取他人的财物。婚姻诈骗,简称婚骗,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俗称“放鸽子”是最常见的婚姻诈骗形式。婚姻诈骗已经演...

·一、交通事故人伤有快速理赔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有快速理赔吗? 有,发生交通事故后走快速理赔处理流程: 1、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其中车辆手续包括:车牌、年检、行驶本及交强险等。确认对方是否为无牌车辆,驾驶员是否存在无证驾驶或酒驾行为,如果发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就应立即报警,并且不能移动车辆。 2、有下...

·原产地证明有什么用?
    原产地证明有什么用? 一、原产地证明有什么用 原产地证书是证明货物的原产地的法律文书。形象地说,原产地证书是货物的“护照”。  原产地证书是贸易关系人交接货物、结算货款、索赔理赔、进口国通关验收、征收关税等的有效凭证。它是出口国享受配额待遇,进口国实行差别关税待遇和国别贸易政策...

·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重新认定吗
    不是所有的当事人都会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内容认可的,而要是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话,那么此时可以申请进行复核,不过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重新认定吗?相信很多人都搞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能重新认定吗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应在接到责任...

·假离婚财产撤销权允许行使吗?
    离婚,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破裂,本非喜闻乐见之事。但近年来发生了不少“假离婚”演变为真离婚的闹剧,甚至为此闹上法庭,而产生这类纠纷的集中在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上。那么假离婚财产撤销权允许行使吗?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做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假离婚 “中国式假离婚”,是指中国大陆...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