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最新入股合作协议范本有哪些条款?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最新入股合作协议范本有哪些条款?
您的位置:首页  »  
 

最新入股合作协议范本有哪些条款?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最新入股合作协议范本有哪些条款?
  
  如果双方想通过入股合作的形式成立公司,双方需要签署入股合作协议,通过协议条款对入股合作事宜进行明文规定。那么最新入股合作协议范本包括哪些条款?下面我们就此收集了有关资料,结合这篇范本给您具体说一说。
  
  入股合作协议
  
  甲方: 有效身份证号码:
  
  乙方: 有效身份证号码: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 (暂定名,以下简称“ ”)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创业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风险资金与乙方共同创业。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 公司(以下简称 )为项目投资主体。
  
  甲方以风险投资方身份向乙方提供经营公司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整,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整,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以负责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作为出资资本,占出资总额的。
  
  各方一致同意,参与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公司股份股本总额比例为:甲方 ,乙方 。
  
  甲方作为共同投资人应于年月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
  
  公司账号:
  
  开户行: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乙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_________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公司成立后,甲乙双方需根据运营情况继续合作经营投入, 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另每月付予乙方作为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人工资作为酬劳。工资金额由双方商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以上是我们罗列的一篇入股合作协议的内容,双方在达成入股合作意向后,应当按照最新入股合作协议范本的条款签署协议书,对双方入股投资额、股权转让、权利和义务等都作出说明。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没有特殊原因不得违约

·刑诉法解释上诉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也就是说对于第一审的审判结果,如果不服的话,那么还有机会进行二审。当然,二审是需要当事人提出上诉的。上诉之后,需要相关法院进行审理,很多人都想要清晰的了解一下刑诉法解释上诉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上诉的规定有哪些 1、刑事审判...

·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法院能否提供法律援助 聘请律师作为诉讼案件的辩护人是很重要的,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请得起律师的。法律也是考虑到这一方面,设立了法律援助这一制度,帮助这些急需帮助的人,对于法律援助不了解的人都想知道法院能否提供法律援助。您可以带着疑问随我们到下文去做个深入而详细的了解。下...

·被执行的老懒欠钱不还怎么办
    被执行的老懒欠钱不还怎么办?被执行人不还钱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中...

·南宁市征地补偿
    南宁市征地补偿在我国,政府在许多的地方开始征地进行征地拆迁。这么做的目的其实是为了让我给更快的步入现代化,但是很多时候征地都不愉快,不能成功,其实原因大都基于征地的补偿给的不恰当,那么南宁,南宁市征地补偿2017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一、南宁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合同诈骗罪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关于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效力问题,的我们认为不可以一概而论,不能直接将合同认定为无效,应当从立法本意出发,从有利于受害人的角度出发来选择有利于受害人的处理方式。以下是的我们为您总结的合同诈骗罪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法院的合同诈骗罪中民事合同自始无效的审判思路,是...

·如今,保险合同应该注意哪些法律事项?
    如今,保险合同应该注意哪些法律事项? 保险是一种对人们出现重大意外事件或是对钱财,年老后的一种社会保障,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合同形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比一般合同更具有有偿性质。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一看有关于保险合同的法律知识吧。 第三百六十五条 【定义】保管合同是保管人...

·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此时要是双方都是同等责任的话,那一般承担的赔偿比例也是一样的。那么交通事故中的同等责任情形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中的同等责任情形...

·月中入职发一个月工资是怎么计算的?
    入职的时间总是不能确定的,每个人都不可能都是在月初入职,一个月中的每一天都是有可能的。那么,如果是在月中入职发一个月工资时是怎样计算的呢?其实月中入职所发的工资和日工资、新员工入职流程及所用时间等都是相关的。我们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月中入职工资如何计算 ? 算工资的时...

·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该怎么处理
    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该怎么处理一、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该怎么处理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

·医疗期到期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是怎样的
    医疗期到期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是怎样的1、医疗期满后劳动者未痊愈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