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上市公司并购模式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上市公司并购模式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上市公司并购模式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上市公司并购模式有哪些?
   上市公司为了扩大经营规模,整合资源,通常会采取公司并购的形式。那么上市公司并购有几种模式?这几种上市公司并购模式的优势和劣势分别是什么?针对这些专业性问题,我们查阅了有关资料,在下文给您进行了详细说明。
   一、由上市公司作为投资主体直接展开投资并购。
  1、优势
  可以直接由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并购,无需使用现金作为支付对价;利润可以直接在上市公司报表中反映。
  2、劣势
  在企业市值低时,对股权稀释比例较高;上市公司作为主体直接展开并购,牵扯上市公司的决策流程、公司治理、保密性、风险承受、财务损益等因素,比较麻烦;并购后业务利润未按预期释放,影响上市公司利润。
   二、由大股东成立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展开投资并购,待子业务成熟后注入上市公司。
  1、优势
  不直接在股份公司层面稀释股权;未来如果子业务发展势头良好,可将资产注入至股份公司;通过此结构在控股股东旗下设立一个项目“蓄水池”,公司可根据资本市场周期、股份公司业绩情况以及子业务经营情况有选择的将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更具主动权;可以在子公司层面上开放股权,对被并购企业的管理团队而言,未来如果经营良好,可以将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从而实现股权增值或直接在上市公司层面持股,实现上市,具有较高的激励效果。
  2、劣势
  规模有限,如成立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则需要大股东出资较大金额,如非控股则大股东丧失控制权;子公司或项目业绩不能纳入股份公司合并报表,使得并购后不能对上市公司报表产生积极影响;公司需成立专门的并购团队开展项目扫描、并购谈判、交易结构设计等,对公司投资并购能力和人才储备要求较高。
   三、由大股东出资成立产业投资基金作为投资主体展开投资并购,待子业务成熟后注入上市公司。
  除模式二所列优势外,还具有以下优势:
  1、优势
  大股东只需出资一部分,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或政府资本展开产业投资并购;可以通过与专业的投资管理公司合作解决并购能力问题、投后管理问题等;可以通过基金结构设计实现与基金管理人共同决策,或掌握更多的决策权。
  2、劣势
  大股东品牌力、信誉、影响力等较弱,可募集资金额规模可能受限;前期需要大股东出资启动,对大股东的出资有一定的要求。
   四、由上市公司出资成立产业投资基金作为投资主体展开投资并购,待子业务成长成熟后注入上市公司。
  除具备模式二、模式三的优势外,还具备以下优势:
  1、优势
  可以利用上市公司的品牌力、影响力、信誉等撬动更多社会资本与政府资本,更容易募集资金;上市公司的资金比较充裕,便于启动基金;不直接在股份公司层面稀释股权;可以通过股权比例和结构设计将投资的子公司业绩纳入股份公司合并报表。
  2、劣势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环境与国外有很大不同,上市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很少是基金投资人,因此能够依托大股东力量与上市公司形成模式三中所述产融互动模式的公司非常少。而伴随我国私募基金以及并购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成熟,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选择与私募基金合作成立并购基金展开对外投资和收购,由并购基金扮演上市公司产业孵化器的角色,提前锁定具有战略意义的优质资源,待培育成熟后再注入上市公司。
  通过上文,我们详细介绍了上市公司进行并购的四种模式,并且针对这四种公司并购模式分别列出了优缺点。每种模式都不是完美的,都有自身的优势和劣势,上市公司并购业务负责人要结合自身公司情况,选择与之相适应的并购模式,充分发挥并购的优势,做大企业规模和效益

·刑诉侦查阶段的律师辩护人规定有哪些?
     刑诉侦查阶段的律师辩护人规定有哪些? 1、一是当事人的选择。 案件来源无非是三条途径:主动上门聘请、朋友介绍和指定辩护。指定辩护的案件无法选择,法律援助是律师应尽的义务,接受指定后,就应该尽心尽力地办理。但前两种情况下律师是可以做出选择的。怎样选择?应当对委托人进行必要...

·摩托车撞车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摩托车撞车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现在很多城市都逐渐禁止摩托车在市区行驶了,这是因为很多摩托车驾驶员靠着摩托车的轻便,在道路上随意穿梭,这是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那么,我们就和您聊聊摩托车撞车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摩托车撞车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1、向交警...

·被害人指认可以刑拘吗?
    被害人指认可以刑拘吗? 一、被害人指认可以刑拘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

·(易货)外贸合同书(四)
    于__市                      年  月  日
  ____(以下简称售方)为一方,与____(以下简称购方)为另一方,签定合同如下:
  一 合同对象
  根据一九__年__月__日签署的关于建立贸易关系的协议精神,在中国、独联体国境车上交...

·公民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都是可以选择向银
    公民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都是可以选择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的,至于是否能够获得银行的贷款,那都是之后的事情了。而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还要了解清楚二手房贷款买房的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二手房贷款买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1、找好意欲购...

·如何写债权债务转移函?
    如何写债权债务转移函?双方建立债权债务关系后,自然成为了债权人和债务人。如果一方不想履行义务,放弃享有权利,可以通过签署债权债务转移函的形式将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人。那么如何写债权债务转移函?其包括哪些内容?下面我们给您简单介绍下。 债权债务转移函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离婚后,一方亲自抚养子女,一方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但有些特殊情况中,当事人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那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对此,请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体现。不用支付子...

·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尽管我国目前的法制建设是比较完善的,但是冤假错案还是时常都有发生,对于此类由于国家机关的原因受到人身自由限制等损害的,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是可以申请得到国家赔偿的,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 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 (一...

·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吗?
    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吗?对于这种情况,虽然法律没有直接规定受害者可以起诉保险公司,不过根据法条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种方式在生活当中是可以使用的。二、依据是什么?1.如果投保人一方由于车辆交通事故而给第三人也就是受害者造成了一定损害的话,那么可以根据法律或者是交通法规的规定,向受害者...

·离婚官司怎么强制执行?
    因为离婚产生的纠纷不计其数,许多人在辛辛苦苦打赢离婚官司后,却发现对方根本不按判决结果执行,反而一直拖沓,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失。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时我们该怎么办,离婚官司怎么强制执行?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由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