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管局为何不出他项权证?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房管局为何不出他项权证?
您的位置:首页  »  
 

房管局为何不出他项权证?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房管局为何不出他项权证?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房地产行业也在不断地发展,但是因为供需不平衡和炒作等原因造成我国的房价居高一下,许多人在购房时都会选择贷款购买,为什么房管局为何不出他项权证?根据规定,只有通过银行和典当机构进行贷款,房管局才可以办理他项权证,个人抵押是无法办理的。
  
  他项权证一般不针对个人办理,银行(抵押权人)、典当行(典权人)才具备他项权证办理的权限,个人一般只能办理抵押登记。
  
  一、他项权证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第五十二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二、办理流程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二)办事须知
  
  以独用宗地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权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
  
  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须提供以下要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暂存);
  
  4、抵押担保的主合同;
  
  5、抵押合同。
  
  (三)办事时限
  
  自受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税费标准
  
  1、登记费
  
  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
  
  非住房,双方当事人各按抵押金额的0.5‰交纳。
  
  2、工本费
  
  核发一本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房地产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三、特征
  
  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外与土地有密切关系的权利,有如下特征:
  
  ⑴是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权利。
  
  ⑵可以满足他人对土地利用的需求。
  
  ⑶他项权利的主体是土地所有人、使用人以外的人。
  
  ⑷它的存在对所有人、使用人有一定限制,如应满足别人的通行权。
  
  ⑸它是一种生产、生活中客观存在的权利。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总结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房管局为何不出他项权证的问题,在近几年中,因为购房的公民大多会选择通过贷款来购买房产,在这里也是提醒各位,在办理贷款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合法的贷款机构办理,避免让自己的财产出现任何的损失。
  
  

·劳动合同法被开除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职工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无法弥补时,往往面临着被开除的处分。为了避免此种情况发生在自己的身上,那么,您肯定会有各种疑惑,那么劳动合同法被开除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您不要着急,的我们在下面将为您进行答疑解惑。 一、开除的概念 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

·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雇佣合同,当事人一方 (受雇方)向对方(雇主)提供劳动力以从事某种工作,由对方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协议 。其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可从以下几点予以明确。
    一、主体资格的不同

·离婚后的共同财产应该如何办理
    离婚后的共同财产应该如何办理1、离婚后发现新的夫妻共同财产能够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分割吗?根据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8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分割”。同时根据这一规...

·撤销假释后刑期如何计算
    假释有一定的考验期,在考验期满后才能算是成功的假释。而要是中途被撤销假释的话,由于已经过了一段时间,那么撤销假释后刑期如何计算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假释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行刑制度,承载着我国惩办和宽大相结合的刑罚政策。《刑法》第81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

·离婚财产不分割可以吗?
    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肯定会涉及到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正常情况下,离婚程序进行时是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但是也有部分夫妻不想对其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离婚财产不分割也可以吗?离婚财产的分割又该注意些什么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法律资料。 一、离婚财产不分割可以吗 如果夫...

·一、公司辞退员工失业金怎么领?
    一、公司辞退员工失业金怎么领?1、失业登记: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到所辖社区办理失业登记;2、提交相关资料:《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两张1寸免冠照等。3、审核:由经办机构对失业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领条件者发放《失业证》;4、领取:审核通...

·军人离婚营房可以分割吗?
        1、与军人共同居住的营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军队房地产的权属统归军委、总部。其产权产籍由各级后勤部基建营房部门归...

·社保是一个劳动者在外工作期间最关注的一个问题
    社保是一个劳动者在外工作期间最关注的一个问题,这涉及到自身的利益,但是一旦涉及到自身的利益便会有些人铤而走险做出一些在法律边界外的事情比如伪造社保证据,那么伪造证据社保补缴卖房属于犯法吗?伪造社保证据已经属于违法行为,若再用伪造的社保卖房更会加重违法的程度。 欺诈、伪造社保证明...

·协议离婚超过一年财产还可以请求重新分割吗
    协议离婚超过一年财产还可以请求重新分割吗1、协议离婚超过一年就不能请求重新分割财产了,协议离婚的,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2、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离婚时,一方隐藏...

·交通事故责任人无责方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的时候,我们一般是要根据责任认定书来进行划分责任并进行赔偿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人无责方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吗?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应该如何处理呢?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吧。 一、交通事故责任人无责方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交通事故责任人无责方也...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