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刑法九受贿金额的立案标准是多少?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新刑法九受贿金额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您的位置:首页  »  
 

新刑法九受贿金额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新刑法九受贿金额的立案标准是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3)强行索取财物的。(注:所谓“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是指个人受贿数额接近该标准且已经达到该标准的80%以上,即个人受贿数额达到4000元以上。应当注意,对于个人受贿数额达到4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三种情形之一,检察机关才立案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二、刑法修正案九对受贿的刑罚《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八十七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三百八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现今社会,部分人因存有侥幸心理就以为通过贿赂、走后门等违法途径更容易办成事情,但这种行为是国家法律命令禁止的,因为它不仅造成了社会的不良风气,更使别人失去了公平的机会。
  
  
  

·酒驾与醉驾的标准
        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GB19522-2004)规定:
      
  &...

·银行贷款100万还不上判刑几年
    银行贷款100万还不上判刑几年 一、银行贷款100万还不上判刑几年? 银行贷款100万还不上判刑十年以上,《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

·网络诈骗判刑两年法律依据是什么?
    网络诈骗判刑两年法律依据是什么我国刑法当中并没有规定网络诈骗罪罪行,只不过犯罪嫌疑人在实施诈骗的时候,是利用了网络这一平台。并且照目前的情形来看,网络诈骗的覆盖范围还比较广,国家关于网络诈骗的量刑也有着严格的法律依据,为了方便您理解这一法律常识,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网络诈骗判刑两年...

·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进行办理?
    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进行办理?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到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到场各方携带身份证原件。二、办理流程: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房地产交易核心,办理时间是工作周时间周一到周五9:30-11:30,13:30-16:30;需携带材料: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复...

·后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效力如何?
    一、后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1、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后履行抗辩权不适用于单务合同。 2、当事人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当事人互负债务,并且能够确定先后履行顺序的。这种履行顺序的确定,或依法律规定,或按当事人约定,或按交易习惯。一...

·上海市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上海市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1、人格改变; 2、单肢体瘫肌力4级; 3、单手全肌瘫肌力4级; 4、双手部分肌瘫肌力4级; 5、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 6、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 7、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 8、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9、面部烧伤植皮≥...

·合同违约计算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合同违约计算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有哪些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有哪些1、其实婚前财产有哪些?就是指的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结婚之前就拥有的财产,包括的有不动产权和动产,比如说自己在结婚前的存款,工资,房子,车子,做生意赚的钱,自己挣来的所有资产,不管是投资后取得的收益,还是别人赠与房产。2、在我国的法律上规定,夫妻双方任何一方...

·2023年法院执行死刑用什么枪
    一、法院执行死刑用什么枪? 执行死刑的时候,是不用特警的,现在我国枪决犯人一般都用81自动步枪,81的威力大,能确保一枪就死,但是被枪决后的犯人的现场不好处理,所以,现在基本都普及注射死刑,注射死刑对执行场地没有污染,对执行官和犯人也没有太大的心里压力。 死刑可在刑场或指定的...

·死缓怎么减刑,如何对死缓减刑
    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死缓的话,那么一时就不会马上执行死刑。此时要是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的话就会进行减刑。那么实践中,死缓怎么减刑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解答。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