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仅有言词证据的辩护词可以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仅有言词证据的辩护词可以吗
您的位置:首页  »  
 

仅有言词证据的辩护词可以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仅有言词证据的辩护词可以吗言词证据的主观性强且不稳定,存在证人做出的证人证言有可能受到威胁、利诱而不如实作证,不利于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所以对于仅有言词证据的案件应当慎重。那么仅有言词证据的辩护词可以吗?接下来,请跟我们一起来了解。
  ?一、言词证据的概念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语言陈述形式表现证据事实的各种证据,是实物证据的对称,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二、仅有言词证据的辩护词可以吗1、我国法法律规定仅有口供是不能对犯罪嫌疑人定罪的
  ?。只有被告人供述,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应判决被告人无罪。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最关键的是指出了仅有口供是不能定罪的。这一条款的核心,体现了证据的重要作用。对刑事案件,除了有被告人的供述外,还应有其他相关证据,如被害人的陈述、现场物证,及其他证人的证言等,以上证据相互佐证才能对被告人定罪。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只有被告人供述,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应判决被告人无罪。2、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而且口供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又不能得到合理排除,这种口供不能得到一个唯一的结论,那么这种口供就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没有直接证据,但间接证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一)证据已经查证属实;(二)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三)全案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四)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具有唯一性;(五)运用证据进行的推理符合逻辑和经验。”3、符合一些条件的,可以根据间接证据定案。
  ?
  ?直接证据有利于定案,是不言而喻的.在缺乏直接证据或者直接征据证明力较弱的情况下,如果间接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得出唯一结论,也可以根据间接证据定案。但运用间接证据定案,应更加慎重,遵循真实性、协调性、完整性、排他性、合理性的规则,
  ?
  ?《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对此作了具体规定,即“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犯罪行为系被告人实施,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一)据以定案的间接证据已经查证属实:(二)据以定案的间接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三)据以定案的间接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四)侬据间接证据认定的案件事实,结论是唯一的,足以排除一切合理怀疑;(五)运用间接证据进行的推理符合逻辑和经验判断……”综上所述,仅有言词证据的辩护词可以吗?通过上面的介绍可知,仅有言词证据的辩护词是可以的,因为在诉讼中,案件事实要有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证据也必须形成了证据链才能定罪,例如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伤害罪,仅有犯罪嫌疑人自己是供述就不能证明故意伤害罪成立。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婚姻可以撤销吗?
    拟缔结婚姻的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前应如实告知自身健康状况。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什么是重大疾病?《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

·发行公司债券的请示报告怎么写?
    发行公司债券的请示报告怎么写? 一个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会用到大量资金,这时出于融资的需要,公司可以公开发行债券,这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手段。公司要想顺利发行债券,除了具备一定条件外,还要向主管部门请求,得到批复后才可以。那么发行公司债券的请示报告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简单做个了...

·酒驾拘役一个月可以探视吗?
    酒驾拘役一个月可以探视吗?酒驾拘役一个月可以探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规定,拘役判决生效后,在押人中的家属即可到看守所探望。在实践中,各地的看守所的探视规定不同,有的看守所是在生效后,即可探视,有的看守所是在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后,才可探视。不同的看守所,规...

·装修工人受伤谁负责,要如何赔偿
    装修工人受伤谁负责,要如何赔偿 请人装修工人受伤,有两种情形。 第一,你请的是装修公司的人,你与装修公司是合同关系,工人受伤属于工伤,由用人单位,也就是由装修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你请的是个人,你与工人之间是雇佣关系,工人受伤,由雇主或者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装...

·山东省莱芜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山东省莱芜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土地补偿,一般都会以近三年的收益作为参考,最高是三年产值的10倍。不过这个要根据实际情况判定。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

·故意伤害罪表现为哪些 故意伤害罪如何认定
    说到故意伤害犯罪,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这可以说是比较常见的犯罪了,但由于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不同,因此在量刑的时候具体做出的处罚就是不太一样的。而此时也要先搞清楚故意伤害罪的行为表现才行,那到底故意伤害罪表现为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故意伤害罪表现为哪些 ...

·新公司法注册资金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注册资金规定是什么?我么知道一个公司的成立需要的资金不是一笔小数目,因为在公司的成立过程中需要很多的资金来周转公司,因此对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规定在公司法中有详细的说明,确保公司的顺利注册,那新公司法注册资金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新公司法注册资金规...

·房地产交易、租赁、抵押、担保、商品房开发与销售等环节都离不开
    房地产交易、租赁、抵押、担保、商品房开发与销售等环节都离不开对房地产的估价。房地产评估具有专业性、技术性以及复杂性等特点。而在对房地产交易的时候需要进行评估,那涉及到的房地产评估的类型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地产评估的类型有哪些 房地产...

·二审劳动官司受理开庭时间有明确规定吗?
    二审劳动官司受理开庭时间有明确规定吗? 一、二审劳动官司受理开庭时间有明确规定吗? 二审劳动官司受理开庭时间并没有明确规定,只是规定了审理结束的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

·交通人伤事故3年不处理会如何
    交通人伤事故3年不处理会如何?会因超过时效而无法再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因此,如果超过了一年的诉讼时效,那么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所遭受的人身损害有可能得不到赔偿。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9条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处罚,因此,如果二年内无人报案,交...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