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社会抚养费民事诉讼判决后没有钱交怎么办?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社会抚养费民事诉讼判决后没有钱交怎么办?
您的位置:首页  »  
 

一、社会抚养费民事诉讼判决后没有钱交怎么办?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社会抚养费民事诉讼判决后没有钱交怎么办?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可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等。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没钱交社会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只能强制执行财产,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二、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2013年12月4日通报,2012年度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为14.56亿元。至此,已有24省份公开2012年社会抚养费征收额,总计近200亿元。向社会公开其社会抚养费年度征收情况,结果则是各地征收额差异悬殊。其中“冠军”江西省高达33.8618亿元,最后一位青海则仅有350.48万元。
  
  
  国家也在制定计划逐步的进行对社会抚养费,公开公示。
  
  
  2017年8月,北京市政府决定对《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作修改,在超生儿社会抚养费上,对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夫妻,每多生育一个子女,按照规定基数的1至3倍征收。
  
  
  自“全面两孩”政策正式落地以来,全国30个省份修改了计生条例,其中20余省份明确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
  
  
  在上个世纪中,因为人口的基数过于庞大,所以人口增长的速度也是过于快速,国家为了控制人口增长速度,也是推出并实行了独生子女政策,如果有家庭违规生育二胎,也是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在计算社会抚养费时会根据当地的平均收入和家庭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金额。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社保赔偿多少钱?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社保赔偿多少钱?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社保赔偿多少钱?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

·第一继承人指谁,具体包括哪些人
    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没有遗嘱,就是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那么在法定继承中,应当如何分配遗产呢?此时应当先界定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那么第一继承人指谁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第一继承人指谁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

·去法院离婚准备材料有哪些
    去法院离婚,其实也就是打离婚官司。此时无论是哪一方,要想获得有利的判决,那么就要事先准备好相应的材料。那么您知道去法院离婚准备材料有哪些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

·解除合同 诉讼时效为多久
    解除合同 诉讼时效为多久 一、解除合同 诉讼时效为多久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

·广州公司法人代表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
    广州公司法人代表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 一、广州公司法人代表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 1、法定代表人股权持有比例被人超过,导致公司法人变更 2、法定代表人换人,所以公司需要做公司法人变更 3、公司要注销,又怕麻烦,于是将法人变更为其他人 二、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法人这个...

·买房对于谁来说都是属于人生当中的一项重大支出,因此就是为了规
    买房对于谁来说都是属于人生当中的一项重大支出,因此就是为了规范购房者和开发商的一些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双方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问题是市场当中也发生过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以后,却发生了违约的状况。在这种情况下肯定购房居民所考虑的问题就是房子买卖违约解除合同是否可以? 一、房子买卖违...

·恶意串通的合同如何认定
    恶意串通的合同如何认定生活中,有些人在做买卖时,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会不择手段,比如: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签订合同。那么,在交易中,对于恶意串通的合同应该如何认定呢?接下来,就由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恶意串通的合同如何认定 恶意串通使之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为牟取不法...

·房子有抵押,怎么过户?
    1.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已贷款抵押的房屋,是否能过户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区别对待,在符合一定条件情况下可以办理买卖、继承、变更登记等过户手续的,以下举例说明: 2.在抵押期间的房屋,如要办理买卖过户手续(转移登记),需要经过银行的同意,由买卖双方及抵押权人(银行或金融机构)共同...

·拆迁中,房租承租人能拿到哪些补偿?
    (1)搬迁费,又称搬迁补助费;
(2)提前搬迁奖;
(3)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
(4)添置物品的补偿。
(5)城镇房屋停产、停业损失的条件:
1.被拆迁房屋具有房屋所有权证;
2.被拆迁房屋被认定为非住宅房屋;
3.有营业执照,且营...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