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成都醉驾看守所可否取保候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成都醉驾看守所可否取保候审?
您的位置:首页  »  
 

一、成都醉驾看守所可否取保候审?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成都醉驾看守所可否取保候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人是可以取保候审的,但前提是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同时办理相关的取保手续后才可以。醉驾需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六)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七)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醉驾取保候审的办理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提出。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综上所述,在成都因为醉驾而被国家机关关押进入看守所的司机大多数都将面临必要的处罚,但是因为仍然处于看守所的状态而可以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而申请取保候审的,但是需要注意的就是司机的醉驾行为没有导致社会很严重的危害。
  
  
  

·遗产分配协议要公证吗?
    独生子女的家庭遗产分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但如果是很多子女的家庭,在遗产问题上很容易出现纠纷,当然,有一份遗产分配协议是最好的,那么遗产分配协议要公证吗?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遗产分配协议要公证吗? 是否需要公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决定,不经过公证的遗...

·工伤认定不做伤残鉴定是否可以申请
    社会公共秩序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井然有序的,同理,我国的机关行政单位在开展某项具体工作的时候,对当事人也是有要求的。比如申请工伤鉴定的时候,有少数人员当初放弃了做工伤认定,可是在以后的生活当中,感觉自己的劳动能力还是受到了影响,又想在不做工伤认定的情况下,接申请工伤鉴定。下面我们就来...

·车祸误工费怎么赔偿,怎么计算
    车祸误工费怎么赔偿,怎么计算 一、车祸误工费怎么赔偿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首先,受害人要证明其有固定收入必须有合法的证明,如须有劳动合同、领取工资的工卡或工资条、银行对帐单等证据相互印证。 其次,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受害...

·由于我国商品房的价钱普遍偏高,对于普通老百姓一般情况下是无法
    由于我国商品房的价钱普遍偏高,对于普通老百姓一般情况下是无法购买起的。好在政府推出的有一系列的保障房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也解决了我国公民的住房问题。很多情况下,您在购买保障房的时候也需要通过贷款进行购买。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南京购买保障房的贷款条件是什么? 一、南京购买保障房...

·失火罪
    

·酒驾撞车没伤人怎么处罚
    要看是饮酒后驾车还是醉酒驾车。相关法律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

·离婚后的抚养权义务有谁承担
    离婚后的抚养权义务有谁承担   孩子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所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还是在争取孩子抚养费方面,都有很大的...

·什么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作为政府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该各司其职,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为人民服务。然而,如果由于政府工作人员的失职,从而引起严重的后果的,那么相关的负责人则要被问责,比如传染病防治失职罪。那么,什么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及其认定。 一、什么是传染病防治...

·刑事案件的庭前会议
    由于刑诉法对人民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只作程序性审查的规定,案件主审法官往往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 各种情况缺乏相应的了解。为防止庭审活动的无序化,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我们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了庭前会议制度,由主审法官或合议庭在对案件进行表面审 查的基础上,召集控、辩双方共同到会,对案件有...

·个体工商户执照年检怎么操作?
    个体工商户执照年检怎么操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商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依法报送企业年报,在信用系统中如实填写企业的年报信息。企业年报报送是工商部门检验企业的一个方式之一,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报送年报。那么,个体工商户执照年检怎么操作?详情参考下文。一、个体工商户执照年...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