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划拨土地房子能买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划拨土地房子能买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划拨土地房子能买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划拨土地房子能买吗?一般情况下,我们购买二手房,首先要看看其是否具备土地证和产权证。因为有些房子建筑于在划拨土地上,这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那么划拨土地房子能买吗?需要注意什么?我们通过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在下文给出了相关论述。
  一、划拨土地房子能买吗?
  划拨土地房子是可以购买,只要卖方在交易时先补交土地出让金,产权证就可以过到购房人名下,并新证上会注明商品房,对购房人来说都 一样。这种二手房交易,关键就是要双方的风险最低。
  二、购买划拨土地上的房子有哪些步骤?
  1、详细了解房屋情况,并在合同上约定,交房的时房子的状态; 2、订金1000,并约定在什么情况不退; 3、卖方在交易时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按约定时间到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将手续申报 (1)如申报时可体现出房屋的产权情况,(有无产权纠纷,有无抵押,法院查封),可在申报的第二时间,交纳房款的90% (2)如申报时体现不出来产权情况,一般是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时就能体现出来,可在现场调查的第二时间,交纳房款的90% (对于卖方,如购房人不交房款他可退申请,这时房子还是他的) 4、在交接使用权时,如附合合同约定的状态,并无各种欠费时可将其余的10%房款交给卖方。
  三、没有土地证的房子可以过户么?
  对于土地而言,一种是划拨,另外一种就是出让。而划拨的土地是不需要交钱的,就是政府出资,投资盖一些公益性的房子,但是这种房子是不能进行市场交易的。而出让则没有这些说法,是可以用于进行市场交易的。不过,购买楼盘的话,首先的确是要看五证是否齐全,但五证当中,不包括土地证。建议这购房者先搞清楚这土地的情况再决定。根据法律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其立法目的在于通过对划拨土地流转的限制,防止国家利益受损。同时为兼顾维护市场交易正常进行,有条件的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对合同效力予以甄别认定。故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的房产买卖协议认定无效;而如果获得批准,在补交土地出让金之后,此时讼争房产买卖协议书虽涉及划拨用地上房产的转让,但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应当认定有效,可以协助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综上所述,划拨土地上所建的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也就是所谓的“私房”。对于划拨土地房子能买吗,目前相关规定是允许的。虽然这样的房子价格相对较低,也是也蕴藏着很多风险,我们建议您如果有购买意向,那么事先必须弄清楚土地情况和房屋情况。

·驾驶校车超员怎么处罚规定是什么?
    驾驶校车超员怎么处罚规定是什么? 在众多的偏远地区,由于资源分配的不足,使得此地的幼儿园和小学校车超员问题异常严重。所以,需要国家对此类校车超员问题加以解决。一方面需要加大补贴,此外就需要加大惩处力度。可驾驶校车超员怎么处罚规定是什么?下面请和我一起去文中了解。 一、校车超员怎...

·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如何办理变更登记?由于我国私法主要采取的自治原则,故而在特定主体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时,可以依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将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在转让之后,土地的使用人发生了变更,此时需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你是否知道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如何办理变更登记?一、...

·法院判刑后多久送监狱
    法院判刑后多久送监狱 一、法院判刑后多久送监狱 30天以内看守所不会送犯人去监狱,这个30天是上诉时间。如果期间上诉,将择日在次开庭宣判。 如果没有上诉,30天以后,看守所会根据服刑年龄和年限进行分配监狱。比如判刑1年的在看守所已经有半年了,只剩下半年时间服刑,看守所会选择...

·夫妻离婚后房产要怎样分配
    在很多家庭中,房产都是很重要的财产,因为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则往往对房产的争夺也是异常激烈的。那现实中,夫妻离婚后房产要怎样分配比较好呢?相信很多人都比较关注这方面的内容,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比较常见的离婚后房子分配 (一)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

·驻马店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驻马店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规定,驻马店市征地补偿标准如下:青苗类补偿标准类 别???作物类型市 ?区市周三县其他县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元/亩)(元/亩)(元/亩)粮食作物1200经济作物16501300110011501000蔬菜瓜类240022002000...

·允许担保合同变更的情况有哪些
    允许担保合同变更的情况有哪些既然选择担保就必然要签订担保合同,但即便签订了合同,在担保的过程中也有可能出现变故,那么此时就可能会出现担保合同变更,那么什么情况下会允许出现担保合同变更?现在就由我们的我们来为您解答疑惑。 一、允许担保合同变更的情况及需要满足的条件 1、因显失公平而...

·怎么辞退严重违纪的员工
    对于严重违纪的员工,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此时单位是可以将其辞退的。即,在这种情况下,单位辞退员工属于合法辞退的情形,但具体该怎么辞退严重违纪的员工,这又是另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了。下面我们为您做分析解答。 一、怎么辞退严重违纪的员工 以严重违纪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侵犯著作权的损失怎么算
    侵犯著作权的损失怎么算著作权当中具体分为了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这些都是可以为著作权人带来经济利益的,因此实践中被有心人侵犯的可能性也就比较多,此时往往会给著作权人造成损害,那么此时侵犯著作权的损失怎么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侵犯著作权的损失怎么算 最高人民法...

·单位犯罪的立案条件
    对单位犯罪的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一是有犯罪事实存在,二是这种犯罪事实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一样,要追究其刑事责任,首先要有犯罪事实,就是存在体现该单位意志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这是刑事案件的基础。如果没有犯罪事实存在,便无刑事责任可言。但是,只有犯罪事...

·未交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定如何请求
    在如今的社会,虽然科技在逐渐发达,但是因为工伤的事故仍旧频发,而在我们以往的经验来看关于工伤认定的情况一般有多种,而对于没有交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工伤认定就比较麻烦,那么未交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定如何请求呢?详情请见下文。 1、 已经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案件 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