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者如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劳动者如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者如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劳动者如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具体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 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 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 理。”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通常称之为“辞职权”。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单 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劳动合同正式解除。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当注意两点:
  
  一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出,往往都是因为公司对劳动者进行剥削压迫或者不遵守劳动合同的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解除的。但是用人单位没有错劳动者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也是可以的,提前告知用人单位三十天就可以了。
  
  
  

·一、是否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赔偿装修?
    一、是否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赔偿装修?是否对装修的部分进行赔偿需要看当时租赁合同双方是如何约定的,无特殊约定是得不到补偿的,甚至会被要求恢复原样。这就要求我们租房者在租房前如果有装修意愿,一定要与房东协商并达成纸质约定写到合同里,只有合同中的条款才对双方有约束力,能够得到法律保护,不...

·涉嫌诈骗罪的该怎么处罚
    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诈骗行为,这样的行为在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是有可能构成《刑法》中规定的诈骗罪的。那要是行为人涉嫌诈骗罪的该怎么处罚呢?此时,需要考虑实际的犯罪情节,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涉嫌诈骗罪的该怎么处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民事立案证据有哪些,民事诉讼要什么立案材料
    民事立案证据有哪些,民事诉讼要什么立案材料 不管针对哪一种诉讼,在立案的时候对证据都是没有要求的,此时审查的是有没有满足相应的立案条件,但在立案的时候可能需要当事人提供一些材料。那么民事立案材料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帮助你进行了解。 民事立案证据有哪些民事...

·孩子户口不在本地能上学吗
    户口不在本地,可以在本地上学。但是要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以证明居住的实际情况。当然,教育部门会对常住户口、暂住的名额配比上进行考量,本地户口会更加有利。流动人口的孩子虽然可以在异地上学,学籍档案并不是每个地方都可以调出调入的,所以还得考虑以后享受哪里的生源政策,哪...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一、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

·没结婚证男方可以给小孩上户口吗
    可以,应由男方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去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开具”非(未)婚生育情况说明“;凭夫妻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关于人...

·公司减资审验程序是什么?
    公司减资审验程序是什么? 一、公司减资 1、减资是指企业为弥补亏损,调整资本而减少企业资本的行为。 企业减资需获股东大会的特别批准。 2、企业减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1)一次性偿付累积债务。由于多年经营亏损累积,即使以后若干年,企业的利润也无法弥补,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减...

·聚众斗殴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聚众斗殴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聚众斗殴罪的认定标准 1、聚众斗殴罪与群众中因民事纠纷而互相斗殴或者结伙械斗的界限,主要表现在后者不具有流氓犯罪的动机、目的,不是流氓活动,在群众中的互相斗殴或械斗中犯故意伤害罪(包括轻伤、重伤)、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罪的,构成...

·父母房产继承权过户问题
    一、父母房产继承权过户问题 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

·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怎么写
    一、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怎么写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人; ,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被申请人: ,男,汉族, 年 月日出生,住址,申请事项申请法院对被申请人 所有的??????? 予以查封。保全数额 ??????? 元事实与理由??????? 。为避免损失进一步扩...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