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惠州工程承包纠纷律师的责任

律师为建筑工程提供的法律服务主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惠州工程承包纠纷律师的责任 律师为建筑工程提供的法律服务主
您的位置:首页  »  
 

惠州工程承包纠纷律师的责任 律师为建筑工程提供的法律服务主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惠州工程承包纠纷律师的责任
  
  律师为建筑工程提供的法律服务主要体现在为工程提供法律相关的知识顾问,随着惠州建筑工程项目的迅速发展,惠州工程承包纠纷液日渐明显,律师在建筑工程中的责任越来越重要,今天,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惠州工程承包纠纷律师责任的相关内容。
  
  一、律师处理建筑工程承包纠纷应遵守的服务原则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素质
  
  1、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应刻苦钻研专业法律问题,以熟悉专业的法律规定和熟悉行业特点的相应能力和水平,为建筑施工企业客户提供准确、负责的专业服务。
  
  2、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应当坚持对客户忠诚不二,在承发包、总分包或劳务总分包双方之间,信守只接受贵司委托,并且在代理过程中不受任何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依法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3、律师办理建设工程业务,应根据客户的要求并适应业务涉及法律领域多、情况复杂的特点,恪尽职守,勤勉敬业,在承诺的期限内完成各项具体的法律服务。
  
  4、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应依据与客户签订的委托协议所设定的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在委托权限内依约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省市律师协会关于防止利益冲突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保守贵司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涉及工程纠纷案件的律师的责任
  
  以法律顾问方式为建筑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是律师在建筑工程领域提供法律服务的主要责任。
  
  律师的建筑工程法律业务,主要集中在为建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所谓全过程,是指项目开发的全过程,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1、项目前期阶段
  
  主要包括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报建、土地征用、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和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合作开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等;
  
  2、项目建设阶段
  
  主要包括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招投标、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施工索赔、房屋预(销)售等;
  
  3、前期物业管理阶段
  
  包括制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制订业主公约、物业交接、房屋质量保修、物业管理服务等。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律师提供的服务的主要集中工程款、工程质量等案件诉讼代理方面,律师为其提供的非诉讼法律服务相对较少,业务拓展尚未形成规模。
  
  在建筑工程承发包合同纠纷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往往涉及工程造价纠纷,对未经双方确认的竣工结算,或对中途解除承包合同而未经清算的工程款项,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往往委托审价机构进行审价鉴定,并依审价鉴定报告作为判案依据。在此类专业案件中,律师的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审价鉴定的申请:
  
  根据证据规则的规定,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应对主张的工程造价提出审价鉴定申请。主张工程价款一方有证据证明工程价款已被对方确认或合同约定的确定工程价款条件已成就的不必申请鉴定,对该价款有异议方提出鉴定申请。经招投标程序确定的工程造价不必委托鉴定。经有资质的造价机构审定的工程造价并已被双方确认,另一方不得以财政审计为由重新申请鉴定。审价费用的预付,司法鉴定费一般由申请鉴定方预付。双方均要求鉴定的,双方各半预付。审价单位由双方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委托。
  
  (二)对审价鉴定初稿的异议:
  
  按审价鉴定程序,鉴定单位经与双方核对工程量,或自行计算工程量后,向委托人出具鉴定初稿。律师协助当事人对鉴定初稿从以下几方面审查,提出异议:审价鉴定单位及人员的资质及资格;工程量计算的方法,费用、费率适用的依据;材料费、人工费差价调整方法及依据;审定造价组成的依据。
  
  (三)对审价鉴定报告的质证提出质证意见和异议:
  
  律师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司法鉴定报告提出质证意见和异议:审价鉴定的程序是否合法;审价鉴定的范围;审价鉴定的方法、程序及其依据;施工图预算的工程量与竣工图工程量的差异及调整依据。
  
  (四)申请重新鉴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二十八条的规定对鉴定报告可申请重新鉴定的以下情况: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推翻的。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惠州工程承包纠纷律师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对涉及工程造价纠纷的案件进行申辩,律师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应当以完善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日常法务管理为目标,并将施工合同管理作为重点,为工程施在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相关问题提供全程的服务

·公司法人转让法律问题有哪些
    公司法人转让法律问题有哪些?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发生各种特定的变动,形成公司法人转让的情况,例如被其他更大的公司收购,股东会决定将公司出售,与其他公司商议以转让形式合并等等,在这些转让行为中,前后责任的延续履行是公司法人转让法律问题的关键吗? 一、法人转让、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了还...

·公司股东变更时间应该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公司股东变更时间应该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一、公司股东变更时间 如果你们把变更股东资料一次性交齐,工商局那边应 股东变更,在一个公司里是十分常见的。公司股东变更时间,是和相关的材料的提交时间有关系的,只有提交了材料,才可以。那么,您对于公司股东变更时间的相关知识了解多少呢?下面,我...

·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有未履行的合同不再履行,并且需要存在违约责任的,承担违约责任。我国法律承认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并存。《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条规定,合同解除后,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样规定的理由是:1、...

·西安担保公司有哪些
    西安担保公司有哪些骗局 一、担保公司的骗术手段 1、承诺高额回报 以三个月、半年10%至30%甚至更高的利率回报为承诺,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期吸收的资金兑现前期资金本息,营造高额回报的假象,以达到集资的目的。 2、手续貌似合法 犯罪嫌疑人在设立企业和公司时,其工商注册、税...

·怎么用土地使用证贷款?
    现阶段社会发展越来越迅速,经常会有贷款的情况出现,很多人对于土地使用证贷款抱有疑问,不清楚土地使用证进行贷款的流程。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土地使用证都可以进行贷款。那么怎么用土地使用证贷款?下面就怎么用土地使用证贷款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 怎么用土地使用证贷款? 首先要确认...

·拖欠货款属于债权纠纷吗
    拖欠货款属于债权纠纷吗? 尽管在借出贷款的时候,借出的一方做出很多的调查和限制,仍然免不了客户拖欠贷款的可能性。所以,我们需要借助法律来解决纠纷。那么拖欠贷款属于什么纠纷呢?拖欠货款属于债权纠纷吗?下面,我们为您解答与拖欠贷款相关的法律知识。 拖欠货款属于债权纠纷吗? 一般...

·离婚起诉状要几份,写起诉状要注意什么
    启动离婚诉讼程序的关键,就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必须要提交书面的离婚起诉状。那么这个离婚起诉状要几份呢?如果你对这个问题也不是很了解的话,请阅读由我们整理的下文了解。 一、离婚起诉状要几份 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纠纷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1、起...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区别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诈骗的手段越来越高级,越来越多的人在各个方面开始受到诈骗,集资诈骗罪是非常严重的问题,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有相关的规定,除了集资诈骗罪还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那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什么是非法吸收公...

·当你被拆迁公司强拆时,怎么办?
    当你被拆迁公司强拆时,怎么办?1.确认拆迁性质。了解拆迁主体,如果是政府主导的,一般是为了公共利益,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这种情况只能争取合理补偿;如果是纯粹的商业行为,就不具有强制性,您有权决定是否被拆迁。2.确认土地性质。分清楚是国有土地上拆迁还是集体土地上拆迁。国有土地上拆迁依...

·很多时候交通事故的鉴定都是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选择专业
    很多时候交通事故的鉴定都是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选择专业的机构进行的。但在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由公安机关委托进行交通事故鉴定的情况,此时也是有程序的要求。那到底公安机关委托交通事故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