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管局显示他项权证已注销是不是代表房屋已不在抵押?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房管局显示他项权证已注销是不是代表房屋已不在抵押?
您的位置:首页  »  
 

房管局显示他项权证已注销是不是代表房屋已不在抵押?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房管局显示他项权证已注销是不是代表房屋已不在抵押?
  
  我们都知道贷款房都会办理他项权证,因为只有办理他项权证银行才会放贷,只有等到贷款还清了,那么银行就会把他项权证退还给你,只要是房管局显示了他项权证已经被注销了,那么就代表着你的房子已不存在抵押了,那么房子的所有权就会属于你,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房管局显示他项权证已注销是不是代表房屋已不在抵押?
  
  房屋抵押贷款的他项权证注销,那么相应的房本上的他项栏也会注销,这样房本就变成没有贷款的房本了,本身也变成全款房了。
  
  注销房屋他项权证是在哪里注销
  
  要注销房屋他项权证,应携带银行出具的同意注销证明,本人带身份证、他项权证书等相关证件,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或者房管部门办理即可。  
  
  还了按揭后,注销的单位是房管局。但需要银行出具证明。  注销的时间一般为十五个工作日内,至于你地预约还款会等很长的时间,应当是银行不作为。
  
  到房管局注销都要什么资料 ?
  
  
  (一)一般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程序:  
  
  第1步: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区房管局进行现场调查,经初审合格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第2步:审核注销。  
  
  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核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准注销登记。  
  
  (二)军队、涉外房屋注销登记程序  
  
  第1步: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第2步:审核注销。  
  
  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现场调查,审核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  
  
  核准注销登记。  
  
  (三)他项权利注销登记程序  
  
  第1步: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第2步:审核注销。  
  
  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受理审核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准注销登记。  
  
  一、办理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为个人的,出具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出具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  
  
  3、《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权人的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  
  
  4、房屋所有权注销的证明材料;  
  
  5、委托代理的,个人出具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出具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6、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二、房屋他项权利注销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房屋他项权证》;  
  
  3、《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权人的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  
  
  4、房屋他项权人出具的同意注销房屋他项权利的证明;  
  
  5、委托代理的,个人出具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出具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6、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综合上面所说的,如果把贷款还清的话,那么就必须要去把他项权证注销了,这样才能证明房子的贷款已全部还清了,证明房子的所有权就是购房者的,也可以随便的处置房屋,所以,注册房屋他项权证对于购房者来说是特别重要。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北京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北京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北京的城市化建设进程很快,基本设施也不断完善,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一般都会涉及到土地的征收。北京市为了给征收一个标准,保障征收工作顺利进行,出来了北京征地补偿标准。任何的征收补偿行为,必须严格的按照标准进行,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征收补偿标准的内容...

·有多个赡养义务人,每人应该如何承担义务
    1、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生活确有困难的父母,必须履行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顾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住房,老年人自有的住房,子女有维修的义务,子女有义务耕种...

·两次起诉离婚时间间隔多长时间
    两次起诉离婚时间间隔多长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由此可见,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应该自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后过六个月才能第二次起诉...

·土方工程按照什么分类标准划分
    土方工程按照什么分类标准划分一、土方工程按照什么分类标准划分(一)土方工程分类及特点根据土方工程的施工内容与方法的不同,土方工程有以下几种:1、场地平整:是指将天然地面改造成设计要求的平面所进行的土方施工程。这类土方工程施工面积大,土方工程量大,应采用机械化作业。2、 基坑(槽)...

·离婚后房子归一方怎么过户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有共同的财产,那总是少不了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处理的,其中就包括了对共同房产的分割。由于房产的性质较为特殊,因此,往往在离婚分割的时候都是一方取得所有权,但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房子过户的问题,那离婚后房子归一方怎么过户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

·委托代理人的资格与范围
    委托代理人的资格与范围委托代理人的资格与范围 委托代理人的资格是指具有依法享有接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进行诉讼行为活动的一种能力或资格。《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

·合同解除的程序是怎样的
    合同解除的程序是怎样的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其实都是享有一定的合同解除权的,只不过在行使这种权利的时候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行,与此同时还有一定的程序要求。那到底合同解除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合同解除的程序是怎样的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

·结婚六年离婚女方能有什么补偿?
    结婚六年离婚女方能有什么补偿? 一、结婚六年离婚女方能有什么补偿? 结婚六年后,女方在男方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补偿,否则只能公平平等的分割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了较...

·伪证罪由哪一机关立案侦查?
    伪证罪由公安机关提出立案,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

·外地企业来宁设立分支机构须知
    外地企业来宁设立分支机构须知:
1、到企业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2、持盖有登记机关证照管理专用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所在地的工商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