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如果是结婚时间不长的话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如果是结婚时间不长的话
您的位置:首页  »  
 

如果是结婚时间不长的话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如果是结婚时间不长的话,而且对方也是有困难,那么作为女方是要考虑退还的,那下面就来听听本站我们的看法。如果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特征有哪些?第一,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广泛性。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即可以是婚前的个人财产,也可以是婚后所得的财产。在财产的种类上也没有任何限制。除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所涉及到的财产种类外,还包括一切可以取得收益的财产和财产权利;第二,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的时间界定,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约定共同财产的时间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后,也可以对已经约定的财产根据夫妻双方的一件重新约定,没有严格的时间规定;第三,约定形式的多样性。即约定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形式;第四,契约优先性。在这里,对夫妻财产的约定,国家法律也采取的是契约优先的原则。即有契约依契约,无契约依法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或妻的个人财产首先取决于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第五,约定财产受法律保护。《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共同财产。虽然夫妻在事实上处于分居生活的状态,但从法律上而言,夫妻关系仍然存续,因而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共同财产。综合上面所说的,在两个人结婚的时候,男方送给女方的财产,法院一般是不会考虑进行分割的,因这些属于当时男方赠与给女方的财产,这些东西一般是属于两个人去协商,这就要根据当时两个人的实际情况来判决。
  
  
  

·续签合同申请书格式
    续签合同申请书格式 现在很多事情都需要签订合同,那关于合同中的相关知识大部分人可能有所了解,但是假如合同到期了呢?有需要什么办?合同到期后,在有必要续约的时候,是要进行合同续签的,续签则需要进行续签申请。那么续签申请书要怎么写呢?为此将为您解答续签合同申请书格式。 一、续签合...

·生石灰购销合同是怎么写的
    生石灰购销合同是怎么写的 在社会实际中,房屋装修与工业制造中对生石灰拥有较大的需求量。由于生石灰的自身特性,所以生石灰购销合同中的损害归责条款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您具体了解过生石灰购销合同怎么写?下面,我们就为您具体介绍一份生石灰购销合同范本,以供您参考。 生石灰购销合同 甲...

·诈骗罪辩护词范文
    诈骗罪辩护词范文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审判员: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家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的一审辩护人,依法参加本案的审判活动。辩护人认真地研究了一审判决书,详细地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并依法会见了被告人,对本案案情有了比较全面、客...

·新婚姻法房产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房产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 合同管理可以为其他工作提供帮助和参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它加强了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与管理, 有利于加强建筑施工工程建设质量的控制。那么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的内容是什么?下面请您阅读。 一、建筑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施工组...

·东莞工伤一次性伤残待遇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东莞工伤一次性伤残待遇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一般标准: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著作权转让协议应包含的条款是什么?
    1、作品的名称。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和期间。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转让其部分还是全部权利,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后使用的地域范围、使用的时间都应有一个明确的界定...

·常德市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怎样的?
    常德市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怎样的? 一、常德市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怎样的? 1、提出申请 公开权利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常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常德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为提高处理申请效率,公开权利人对所需信息的...

·离婚后放弃抚养费以后还能要求支付吗
    夫妻双方离婚时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问题,一般会有抚养孩子的一方向另一方要求支付抚养费,但是由于一些特殊情况的存在,有些家庭在离婚时一方选择放弃抚养费,但是在之后各种情况的逼迫下又想要重新索要抚养费,那么离婚后放弃抚养费以后还能要求支付吗?请看我们为您解读。 一、离婚后放弃抚...

·司法鉴定能规定误工时间吗
    您对于司法鉴定可能并不陌生,有的人可能申请过司法鉴定。司法鉴定能够鉴定的对象很多,但是您知道司法鉴定能规定误工时间吗,对于误工时间的在司法鉴定中也是有说明的,导致误工的也要按照标准做出一定的赔偿的,但是误工赔偿的具体标准是什么,可以到下文了解。司法鉴定能规定误工时间吗司法鉴定能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