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规定在先申请主题,保护申请人权益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规定在先申请主题,保护申请人权益
您的位置:首页  »  
 

规定在先申请主题,保护申请人权益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在先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先申请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实用新型或者发明专利申请。但是,提出后一申请时,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一、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 
    二、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
    三、属于按照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的。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视为撤回。

    新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对享有本国优先权的条件进行了修改,将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提出后一申请时,在先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改为“提出后一申请时,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在先申请”与“在先申请的主题”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符合单一性的条件下,一件在先申请可以包含多个主题。举例来说,在先申请的主题为a,第一件在后申请包含主题a和主题b,主题a与主题b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符合单一性的要求,主题a要求了一项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对主题b来说,该在后申请是主题b的首次申请,申请人随后提出第二件在后申请,要求享有第一件在后申请中主题b的优先权。此时,对于第二件在后申请来说,第一件在后申请为“在先申请”,它包含主题a和主题b,如按照“提出后一申请时,在先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的规定,第二件在后申请主题b是不能享有优先权的,因为它的“在先申请”已要求过优先权,这样的处理对主题b是不公正的;但是将“在先申请”改为“在先申请的主题”就避免了这种不公正。按照“提出后一申请时,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对于第二件在后申请,它的“在先申请” 包含主题a和主题b,主题b的首次申请,可以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因此第二件在后申请主题b是可以享有优先权的。

    但是,根据现行专利法第二十九条,享有本国优先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
    二、在后申请之日不得迟于在中国首次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

    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审查指南的修改符合《巴黎公约》关于优先权的规定,有利于保护申请人的权益,充分体现了专利法第一条所述的保护发明创造的目的。

·什么情况下买房人可以退房
    在一些情况下,买房人在买房后可能会提出退房的要求。那在实践中,买房人可以退房的情况有哪些呢?对于这个问题,购房者不能仅从道德的角度出发,还要考虑到法律的规定。那从法律的角度看,什么情况下买房人可以退房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情况下买房人可以退房 1、延迟交房。...

·构成强奸罪的要件是怎样的
    构成强奸罪的要件是怎样的我国法律对妇女的性权利是进行了严格的保护的,无论是猥亵妇女还是强奸妇女,这类行为都是不允许的,并且还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即猥亵妇女罪和强奸罪。那其中构成强奸罪的要件是怎样的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属于强奸罪的要件 ...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的期限怎么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可以看出,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该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以及其他直接费用。2、用人单位...

·近似商标使用是否构成了侵权责任?
    是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虚假广告罪的案例分析
    1、虚假广告罪的案例分析 天津市红桥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两名编造广告批文,散布虚假广告的被告人被依法判刑。此案是新《刑法》实施以来,天津市判决的首起虚假广告案件。<{{tjlytel}}> 据了解,被告方某、程某均是西安某制药公司的药品推销人员,去年2月,石某...

·2023房屋土地使用年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您都知道,不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房屋的买卖交易都是伴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完成的,房屋的产权年限是永久,但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不同的土地属性,其使用权的期限也各不相同,那么,房屋土地使用年限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 一、土地使用年限的确定 根据我国《...

·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全文
    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的全称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于生活中,一些违法国家计划生育规定,而超生的家庭,就会按照该办法中的规定,进行想要的处罚,征收社会抚养费。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该办法的具体内容吧。 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

·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都有哪些
    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都有哪些 一、存在的问题及现状 1、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完善。从整体工作开展情况来看,政府信息公开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一些部门尚未建立起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或者已经建立起的,又缺乏具有操作性细化规定,...

·离婚协议书是手写还是打印?
    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签订之后就代表双方不再是夫妻关系。其实不管是离婚还是结婚,都是到民政局办理,在办理离婚的时候,需要携带一些资料,但是很多人对于离婚协议书是手写还是打印不太了解,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一、离婚协议书是手写还是打印? 离婚协议书无论...

·写借条十忌
        一忌空白过失。书写内容部分与签字盖章之间空白留的太大,容易被持条者填写其他内容,或者将原内容裁去,在空白处重新添加内容,由此产生麻烦。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