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分居两年申请离婚可以自动解除夫妻关系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分居两年申请离婚可以自动解除夫妻关系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分居两年申请离婚可以自动解除夫妻关系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些夫妻因为感情不和一直保持分居状态,经过长时间分居后,双方感觉还是无法缓解夫妻关系,可以办理离婚。那么分居两年申请离婚可以自动办理么?我们根据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如下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么?
  分居两年是否可以自动离婚或者已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其实,关于离婚在法律上规定的很清楚。首先,在法律上不存在着自动离婚这一说法,不论分居多长时间,都不能构成自动离婚。夫妻双方要离婚,要么双方协商一致,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在双方协商不了的时候,则就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或者被告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关于离婚的条件,在法律上只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已完全破裂,关于破裂的标准,在婚姻法上采用列举式的方式规定几种情形,但在适用上有严格的条件。如,关于分居,婚姻法上是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因此,如果是因为工作关系、学习的需要分居就不能作为离婚的条件。同时,主张分居的一方还需用证据来证明夫妻双方确实已经分居,如果没有证据来证明,也无法说明有分居的事实。因此,当双方无法就解除婚姻关系达成一致意见时,通过起诉的方式离婚,需要注意证据的收集。
  二、在哪些情况下,法院会准许离婚?
  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解除婚姻关系有哪些途径?
  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协议办理,或到人民法院判决,调解办理,目前,我国法律不承认分居多少年年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任何人都不愿意将争议诉诸法院,除非万不得已。因此,协议离婚,无疑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最佳选择。特别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后,离婚不再需要当事人单位开具介绍信,个人隐私受到了保护,协议离婚更加方便快捷。综上所述,分居两年只是离婚的一个条件,并不是必要条件,目前也没有法律规定分居两年申请离婚会自动解除夫妻关系。相关法律对于离婚的条件只认定一个,就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其中包括很多情形,如一方重婚、实施家庭暴力等。夫妻双方最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处理,相对更方便,还保护了双方隐私

·旅游合同纠纷处理机制方式有哪些
    旅游合同纠纷处理机制方式有哪些? 一、旅游合同纠纷处理机制 (一)协商 协商,又称自行协商解决,是指当事人双方对所发生的旅游合同纠纷。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的法律,政策的规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自行解决纠纷的一种处理方法。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我国《经济合同法》和《涉...

·车辆损失鉴定要注意什么问题
    车辆损失鉴定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车辆损失鉴定要注意什么问题 1、受损车辆的新旧程度。 受损车辆如果超过一年的,往往不被认为是新车。鉴定的时候会受影响。 2、如果受损车辆不是重要部位,如挡风玻璃、倒车镜、车门等可以更换的一般零部件,在更换后,对受损车辆的安全性和舒适度没有造成任何...

·合同成立是否代表合同生效?有哪些条件
    合同成立是否代表合同生效?有哪些条件 一、合同成立是否代表合同生效 合同的成立并不代表合同生效,《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所以,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 二、合同生效的条件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

·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造就了很多独生子女家庭。在一些地方的按照户籍人口的征地补偿政策下,诸多地方都对相关的独生子女家庭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征地补偿优惠,以保障独生子女家庭的正当利益。那么,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就...

·国土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国土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众所周知,使用国家土地须获得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的对象主要是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房屋产权人的权益想要的到有效保护,就必须进行发行证登记,所以国土土地使用证便显得至关重要。下面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国土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

·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效力法律有哪些解释
     土地使用证是我国相关土地使用者在进行使用时一类有效的法律文书证明。我国对其合法的效力有着明确的规定,规定这类证件具有相关的法律权益。下面我们就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效力法律有哪些解释,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土地使用权确认在中国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文件中,被称为土地确权。不论称谓如...

·二十四小时之内签合同可以毁约吗?
    二十四小时之内签合同可以毁约吗?不可以毁约的。合同一旦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如果该合同有与法律相悖的条款,该条款即自始无效。如果要毁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缴纳定金的,定金不会退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

·有关当事人可以离婚不离家吗?
    有关当事人可以离婚不离家吗 顾名思义,即是离婚后没有离开家。这是当今社会流行的一种社会新潮流,它是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它是人性使然,是一种无奈的痛苦选择和难耐承受。 “离婚不离家”有什么特征? 夫妻两人从法律意义已正式解除婚约办理了离婚手续,但由于主客观原因使原夫妻双方仍过...

·合作合同生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合作合同生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合作合同生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合作合同的基本条款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遭受了家暴怎么办?受到家庭暴力如何处理
    遭受了家暴怎么办?受到家庭暴力如何处理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而且由于暴力行为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被害者很难得到救助,会导致一些严重的伤亡后果。那现实生活中,要是遭受了家暴怎么办才好?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