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驳回起诉怎么办?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驳回起诉怎么办?
您的位置:首页  »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驳回起诉怎么办?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驳回起诉怎么办?
  
  在工程建设领域,关于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事件时有发生。当事人在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有时候法院会驳回上诉。那么针对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驳回起诉,当事人应该怎么办?我们通过整理的相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驳回起诉,当事人应该如何应对?
  
  针对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驳回起诉,当事人可以在上诉期内上诉,如果生效,可以申请再审。如果是诉讼请求不对,告知你有另行起诉权,你可以变更诉求再行起诉。看以什么理由驳回的。如果是因起诉内容有误而导致的,你改正错误后可以再次起诉。如果是法院认为你的案件不够立案标准,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立案。
  
  按照法律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二、在哪些情况下,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容易被驳回起诉?
  
  在审判实践中,裁定驳回起诉与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容易混淆,有人分不清哪些该用裁定,哪些该用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是从实体上判决原告败诉,原告虽然有起诉权,但是丧失胜诉权,主要适用于:证据不足,缺乏法律依据,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且无中止、中断、延长理由等。而驳回起诉是在受理案件后,人民法院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予以驳回,主要适用于下列情形:
  
  1、主体不适格。
  
  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诉讼标的)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在某些例外的情况下,非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的主体,也可以作为适格的当事人。原告必须是有诉讼权利能力且与案件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必须是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权益争议的被请求的相对人。否则,只要有一方当事人不适格,人民法院就应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2、被告不明确。
  
  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即被诉称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者与原告发生民事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如果没有明确具体的被告,诉讼程序就无从进行,人民法院也无法对案件进行审理。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要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益的内容,对被告实体权利请求的内容,以及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依据和理由,这些都是起诉中的核心内容。倘若原告起诉时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就只有驳回其起诉。
  
  由此可见,当事人针对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提出上诉时,应该准备好相关上诉材料,并保证材料真实可信。如果法院对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驳回起诉,那么当事人最好通过专业律师查找驳回原因,具备重审条件后,其可以提出再次上诉

·专利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
    专利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对方在购物软件上使用了自己的买家秀侵犯肖像权了吗?
    对方在购物软件上使用了自己的买家秀侵犯肖像权了吗? 对方在购物软件上使用了自己的买家秀侵犯肖像权了吗?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对方在购物软件上使用了自己的买家秀侵犯肖像权了吗? 没经过本人的同意就使用照片就是侵犯了肖像权; 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

·中国对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中国对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中国对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的判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五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

·公司并购协议范本的内容
    公司并购协议范本的内容 公司并购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鉴于: 乙方投资设立的合肥xxx置业有限公司已从合肥市土地局通过摘牌方式取得樊洼路以北,潜山路以西宗地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块。其中,原软木厂土地____________________平...

·女职工生育期间怎么支付工资
    女职工要是需要生育子女的话,此时允许其向所在单位请产假。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保证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待遇,也就是要支付一定的工资。那到底在女职工生育期间该怎么支付工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女职工生育期间怎么支付工资 对于实行计划生育,按《劳动法》、《...

·取保候审要交多少保证金?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制度,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 取保候审具体要缴纳多少保证金,我国相关的法律作了以下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

·根据公司法公司种类有哪些类型?
    根据公司法公司种类有哪些类型? 我们国家的相关公司有大型中型,小型,对公司法来讲,会对公司的种类有一个划分,那么我们国家的公司种类都有哪些类型呢?根据相关的公司法规定,公司的类型一般分为有限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公司法规定有哪些公司类型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一、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不是必须是外商独资?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中外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

·不授予专利权的包括有哪些
    不授予专利权的有哪些按照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创造只要具备了取得专利的实质条件,就可以获得专利权。但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专利法根据专利保护的特点和我国经济、技术发展状况,对一些主题作了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例外规定。我国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有...

·成立滥用职权罪处罚是怎样的
    成立滥用职权罪处罚是怎样的司法工作人员,即依法具有侦讯、检察、审判和监管人犯职务的人员为贪图钱财、袒护亲友、泄愤报复或者其他私情私利,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对明知是无罪的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