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律规定缓刑执行通知多久下来?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法律规定缓刑执行通知多久下来?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规定缓刑执行通知多久下来?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法律规定缓刑执行通知多久下来?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罚不会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项制度。判决、裁定生效后十日内,应当将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时抄送罪犯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机构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判决,向罪犯及其原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群众宣布其犯罪事实、被管制的期限,以及罪犯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管制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通知本人,并向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一审宣告缓刑,罪犯在押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并且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宣告缓刑时,应当同时宣告缓刑的考验期。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五条:对于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在向其宣判时或者在其离开监所之前,书面告知其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的后果,并通知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判决、裁定生效起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假释证明书副本等法律文书,同时抄送其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收到法律文书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回执。第七条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人员后,应当及时向社区矫正人员宣告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有关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社区矫正期限;社区矫正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社区矫正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被限制行使的权利;矫正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等有关事项。一般来说,缓刑是指在犯罪嫌疑人进行暂缓服刑的相关规定,然后根据其所相关表现来决定是否还要服从原刑罚处置。缓刑判决书一般在十日之内,即会下达到当地的派出所和司法机构之中。一般来说,在法院进行完判决之后,犯人就会被进行相关的释放。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区别?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区别? 一、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区别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61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是我国民法规定的...

·欠条与借条的法律区别
    欠条与借条的法律区别 借条和欠条只有一字之差,但二者之间的法律意义却有很大的差别。在借给朋友钱的时候,务必要清楚这些,借出去的钱很多都很难要回来,如果借条写不好,即使走了法律途径,说不定也要吃哑巴亏。 欠条与借条的法律区别 欠条与借条的基本概念是:欠条是由于债务人应该偿还债...

·经营人涉黄量刑标准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

·公司入职后可以随时辞职么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家庭原因,个人原因以及公司的相关原因,我们可能会面临辞职这一选择。很多初入职场的人员,对于公司辞职的相关事项,还存在很多不明白的地方。接下来,的我们将针对公司入职后可以随时辞职么的问题为您详细介绍。赶快一起来看一下吧。 公司入职后可以随时辞职么? 一、提前通知...

·处理离婚时必须遵循的原则都有哪些?
    处理离婚时必须遵循的原则都有哪些? 处理离婚时必须遵循以下两个原则:一是保障离婚自由;二是反对轻率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

·形式变更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形式变更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形式变更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合同变更指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和更改,即权利和义务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前者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权利义务予以改变的现象。后者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换债权人...

·民法总则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法律在不打断的完善,并且在几十年来不断地修改和完善,如今法律几乎可以解决很多人民的矛盾和纠纷。那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民法典关于民事行为能...

·如何计算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
    如何计算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目前市场上的股权投资是很多企业的主要方式,在现有的经济条件下,人们都跃跃欲试的想要购进或者甩出手中的股权,特别是在这个企业重组的被收购的狂热年代。股权转让后所持股权的债权债务也一并转让,同时,还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等等的问题,今天就计算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

·二手房屋买卖个人所得税怎么征收
    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不管是买方还是卖方都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税费,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交易服务费、印花税等等。那么对于卖方来讲,此时的个人所得税是如何征收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屋买卖个人所得税怎么征收 二手房交易个税,可参考《国税总局关于个...

·夫妻双方决定离婚的,就要准备起对财产分割方面的工作。通常情况
    夫妻双方决定离婚的,就要准备起对财产分割方面的工作。通常情况下,双方在办理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会涉及到房产的分割。相对于其它家庭财产,房产的分割比较复杂,有多种情况,如果处理不好就容易引发纠纷。那么,离婚房产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简单了解。 一、离婚房产纠纷解决...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