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者室内中暑算不算工伤?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劳动者室内中暑算不算工伤?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者室内中暑算不算工伤?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劳动者室内中暑算不算工伤?1、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注意,需要满足中暑、职业病这些条件。工作中中暑一般不属于工伤,但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引发的中暑,才属于工伤的范畴。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3、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4、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另外,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5、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6、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另外,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综上所述,高温天气室内温度超过33度,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室内温度不能降到33度以下的,应当发放高温补贴,用人单位不能安排怀孕女职工或者未成年人在35度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或者室内超过33度工作场所作业,高温天气应换班轮休,缩短劳动者工作时间。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下来多久能提车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汽车作为代步工具已经普及全国,但汽车数量的增多同时也使得交通事故频发。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让人头疼,不仅会罚款扣分重则拘留,还会把车主的车扣留。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下来多久能提车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不同类型不同大小的交通事故,扣车时间长...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条件有哪些
    为了全面建立防治违法婚姻的法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的发展,我国《婚姻法》建立了无效婚姻制度。确认婚姻无效,必须向法院提起确认婚姻无效之诉,但是必须满足法定条件才能申请,那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条件都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条件有哪些 1、必须具有法定...

·离婚诉讼期间双方的义务有哪些?
    离婚诉讼期间双方的义务有哪些? 虽然在离婚期间,双方仍然是夫妻,但是考虑到这一阶段的特殊性,应该认定提出离婚之后就暂时冻结了要求同居的权利,对应的也无需履行相关的义务。 二、对方未尽夫妻义务可以起诉离婚吗 不能。当事人仅以夫妻忠实义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

·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增值,另一方可否请求分割增值部分
    增值,就是物或权利在价格上的提升。根据增值发生的原因,可分为自然增值和主动增值两种。自然增值是指该增值的发生是因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而致,与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否为该财产投入物质、劳动、努力、管理等无关。比如,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房屋、古董、字画、珠宝、黄金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

·新成立的国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新成立的国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国有企业要想发展壮大,就要必须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尤其对于新成立的企业而言,确保资金充足至关重要,这样才能为之后的生产经营提供不竭动力。相对于成熟期的企业而言,处于初创期的企业融资渠道往往比较单一,那么新成立的国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下面请看我们的说法。...

·车险理赔定损技巧是什么?
    车险理赔定损技巧是什么?1、车险理赔须知之及时报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管部门报案外,车主千万记住还要及时向承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出险后48小时内报案),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并提供相关单据。 2、车险理赔须知之定损维修:出现事故后,车主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先...

·工伤职工退休时工伤待遇的标准是什么?
    工伤职工退休时工伤待遇的标准是什么 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手房出租要缴纳哪些费用
    进行房屋的出租,无可避免也是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的。而新商品房的出租与二手房出租所需要缴纳的费用又有点不同。那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二手房出租要缴纳哪些费用呢?本文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出租需要缴纳的税种有: 1、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房产税...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 现如今,很多公司因为种种原因造成破产,根据我国的破产法的规定,在破产后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但是这个申请也不是随便就可以提出并被受理的,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那么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请看下文的详细介绍。 一、债务人破产清...

·离婚三岁孩子一般判给谁的
    现实中,有不少夫妻会因为子女抚养权问题而产生争议,此时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由法官对孩子抚养权做出判决。那一般夫妻离婚三岁孩子一般判给谁的呢?相信这是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的问题,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离婚三岁孩子一般判给谁的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