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和小三生子重婚罪符合条件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和小三生子重婚罪符合条件吗?
您的位置:首页  »  
 

一、和小三生子重婚罪符合条件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和小三生子重婚罪符合条件吗?
  
  1、老公在外面有小三,且生了孩子,如果没有以夫妻为名义生活不是重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2、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3、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处理,对于涉嫌重婚刑事犯罪的情形,一经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3、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情况。法律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事实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重婚定罪处罚。
  
  三、这种犯罪行为有两种表现形式:
  
  其一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即已经结婚的一方,在婚姻关系没有被依法解除之前,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其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其主要特征是:
  
  (一)侵害的客体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二)客观上必须具有重婚行为;
  
  (三)主体是已婚男女的任何一方,或虽未结婚但明知对方有配偶的人。
  
  如果没有结婚的一方在不知道对方已结婚的情形下与之结婚的,则不知情的当事人不构成重婚罪。
  
  (四)主观上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综上所述,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登记结婚,明知对方有配偶,仍然与他人登记结婚,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构成重婚罪,重婚有法律上的重婚是指已经结婚,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事实上的重婚是指婚姻关系没有解除,又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
  
  

·关于夫妻一方的债务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夫妻一方的债务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关于夫妻一方的债务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夫妻一方的债务法律规定有:共同债务的清偿;约定财产制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平等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认定这五个方面的规定。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离...

·农村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如何收集证据?
    农村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如何收集证据? 一、农村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如何收集证据? (一)要有“证据意识”,注意搜集和保存有力证据 “打官司打的是证据”,所以证据在依法维权中至关重要。掌握充分、可靠的证据是胜诉的保证,也会使自己在谈判中处于有利的位置,是增加补偿砝码的不二法门。...

·辽宁省交通事故赔偿有什么标准
    在我国不同的省份,由于经济情况的不同,因此在具体涉及到赔偿标准方面,各个地区规定的也就不一样。就辽宁省来讲,经济不算是很发达,因此在涉及到交通事故方面的赔偿时,肯定是要比北上广深低一些的。那到底辽宁省交通事故赔偿有什么标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医疗费 医疗费...

·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是否属于工伤?
    单位认为,虽然是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但是因自身身体素质引起,与其工作环境和劳动强度无关,不属于工伤范围。律师认为,在工伤认定上有一个特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下,视同工伤处理。此案...

·构成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构成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条件会有什么?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便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遭受毁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本罪。这里造成...

·二手房买卖如何避免户口纠纷?
    

   二手房买卖中户口纠纷已非一日,主要是我国现在户籍制度处于改革过程中,改革也并非一朝一夕能够到位,户籍管理混乱,各省市均有自己的规定和做法,一旦出现上述案例中的纠纷,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的默认的通行做法都是不予立案,上海市2004年《上海高院民一庭民...

·赠与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吗
    赠与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吗 一、赠与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吗? 1、赠与合同为不要式合同。赠与合同不必非采用书面或特殊形式不可。依《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等。但赠与的财产如需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则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2、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

·重庆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婚姻本身的美好的,但是婚姻的破裂必将给家庭带来巨大床上,并且近几年离婚率逐年增加。而在离婚案件中最为难解决的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有时候孩子的抚养不能很好的解决,耽误孩子的成长。那重庆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下面综合介绍。 一、重庆依据标准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定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客体要件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

·佛山04年有土地使用证吗?
    佛山04年有土地使用证吗佛山04年是有土地使用证的。房产证土地证两证合一最早是《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1996年3月1日起实施,实行房屋、土地两证合一,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2008年9月1日起全面实行了两证合一, 统称为《房地产权证》。“两证合一”是一个形象的称呼,总体意思...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