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非法釆矿罪新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ʦ绰13951899110
非法釆矿罪新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λãҳ  »  
 

非法釆矿罪新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www.nj48.com Ͼͬʦ

    非法釆矿罪新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非法釆矿罪新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为依法惩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两高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行政法规有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的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的“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
  
  (一)无许可证的;
  
  (二)许可证被注销、吊销、撤销的;
  
  (三)超越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或者开采范围的;
  
  (四)超出许可证规定的矿种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
  
  (五)其他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形。
  
  第三条,实施非法采矿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五万元至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二年内曾因非法采矿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非法采矿行为的;
  
  (四)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非法采矿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数额达到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
  
  (二)造成生态环境特别严重损害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第四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和本解释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
  
  (一)依据相关规定应当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
  
  (二)依据相关规定应当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既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又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虽不具有本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但严重影响河势稳定,危害防洪安全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第五条,未取得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证,且未取得采矿许可证,采挖海砂,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和本解释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虽不具有本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但造成海岸线严重破坏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第六条,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二十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
  
  第七条,明知是犯罪所得的矿产品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规定的犯罪行为,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八条,多次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二年内多次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未经处理的,价值数额累计计算。
  
  第九条,单位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之罪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自然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第十条,实施非法采矿犯罪,不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或者实施破坏性采矿犯罪,行为人系初犯,全部退赃退赔,积极修复环境,并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第十一条,对受雇佣为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提供劳务的人员,除参与利润分成或者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以外,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曾因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受过处罚的除外。
  
  第十二条,对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应当依法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用于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的专门工具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依法没收。
  
  第十三条,非法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根据销赃数额认定;无销赃数额,销赃数额难以查证,或者根据销赃数额认定明显不合理的,根据矿产品价格和数量认定。
  
  矿产品价值难以确定的,依据下列机构出具的报告,结合其他证据作出认定:
  
  (一)价格认证机构出具的报告;
  
  (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水行政、海洋等主管部门出具的报告;
  
  (三)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出具的报告。
  
  第十四条,对案件所涉的有关专门性问题难以确定的,依据下列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或者报告,结合其他证据作出认定:
  
  (一)司法鉴定机构就生态环境损害出具的鉴定意见;
  
  (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就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是否属于破坏性开采方法出具的报告;
  
  (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就是否危害防洪安全出具的报告;
  
  (四)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就是否造成海岸线严重破坏出具的报告。
  
  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本解释第三条、第六条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非法采矿这种行为破坏到的不仅是生态资源,很多非法经营的这些采矿公司,都没有足够的资金去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采矿发生的这些安全事故屡见不鲜,所以针对非法采矿这种犯罪行为,既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又是为了保障采矿人的安全。
  
  

交通事故致伤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交通事故致伤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吗
    一、在我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用人单位是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

同居的男友求婚买了戒指,分手后要不要还?
    首先恋爱期间互赠的礼品属于自愿范围,因为是拿个人财产负担,所以不认定为同居财产。同样地,婚戒也属于个人自愿负担部分,照样不能以同居财产的认定主张返还。   不过实践中接纳婚戒后分手需要返还:   1、婚戒价值较大,可以视为彩礼,对方主张返还的,需要积极配合返还。实际中...

再审发回重审是发回哪一级法院
    再审发回重审是发回哪一级法院再审中发回重审,如果原来是第一审的,就发回一审,如果原来是第二审的,就发回二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

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怎样的
    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导致第三方人员受伤或死亡的,在购买了交强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就要在责任限额内对受害的第三方进行赔偿。那么这个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怎样的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符合离婚条件
    符合离婚条件 离婚条件:《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

暑假工没签劳动合同能随时离职吗
    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

小时工自动离职怎么拿回工资
    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协商调解,如果单位不支付报酬,向仲裁委员会机关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支付令,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

哪些情形属于拐卖妇女罪
    哪些情形属于拐卖妇女罪拐卖妇女罪,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的行为。本罪的对象限于妇女。妇女是指年满14周岁的女性。这里的妇女儿童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既可以是与行为人无任何关系的,也可以是行为人的妻子、子女及其他亲属;既...

两个小孩一个月抚养费给多少
    两个小孩一个月抚养费给多少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