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又复婚孩子抚养权还在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又复婚孩子抚养权还在吗?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又复婚孩子抚养权还在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离婚又复婚孩子抚养权还在吗?离婚后认定的抚养权是固定的,与复婚没有直接关系,但如果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条件是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二、抚养权的认定原则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离婚后夫妻解除了合法的婚姻关系,但也子女的抚养权也需要进行分割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按照上述规定的条件来进行认定,如果后期一方复婚后,并不利于子女成长,可以按照变更的程序重新认定抚养权,具体情况可以起诉判决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一、当事人举证 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 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

·罚款和罚金的区别在哪里
    罚款和罚金的区别在哪里罚金与罚款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1、性质不同。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3、法律依据不同。4、适用的对象不同。《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

·个人如何申请专利产品,个人申请专利费用是多少?
    个人如何申请专利产品,个人申请专利费用是多少? 个人申请专利的,不论是在申请费用还是程序上面,都是与公司申请专利有所区别的。那到底个人如何申请专利产品呢?具体的申请费用又是多少?针对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个人如何申请专利产品 个人申请专利(例如:非...

·受贿罪的量刑标准
    1、量刑标准 (1)司法工作人员询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公司营业执照注销需要多久?
    一、公司营业执照注销需要多久? 首先,要在地市级以上的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申明公司要办理注销,不再经营。同时公司要成立清算小组,对其内部债权债务、税款、职工工资等情况进行清算,并出具清算报告。 清算小组成员要到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手续。接下来,就可以依此办理国地税、...

·辽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辽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辽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是因人而异的,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

·偷拍他人本身就是一种不好的行为,要是情节严重的话,甚至会构成
    偷拍他人本身就是一种不好的行为,要是情节严重的话,甚至会构成刑事犯罪。而一般情况下,偷拍他人的行为也是被认定为违法行为的,此时行为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到底偷拍他人有哪些法律责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偷拍是未经他人同意,以秘密方式对他人进行拍摄的行为,这是对他人...

·遗赠抚养协议的形式要求是怎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对自己的权益开始在意起来,特别是死后对自己的所有物品的支配问题,也是非常的担心的,不少人选择将动产或不动产以遗赠的方式交给现在抚养自己的人,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就需要签订一份遗赠抚养协议,那么遗赠抚养协议的形式要求是怎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形式要求 1、遗...

·离婚协议书可以变更吗,该如何变更离婚协议书
    离婚夫妻如何变更离婚协议书?在解决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要先了解这个离婚协议书是否允许变更。实践中,一方要求变更离婚协议书内容的情形经常出现,那到底是否能变更呢?具体又是怎样变更的?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离婚协议书可以变更吗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

·企业商标名称被抢注怎么办?
    企业商标名称被抢注怎么办?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商标法》第九条第一款:“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