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怎么选择离婚的途径,离婚有哪些途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怎么选择离婚的途径,离婚有哪些途径
您的位置:首页  »  
 

怎么选择离婚的途径,离婚有哪些途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夫妻要想结束婚姻关系的,必须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离婚手续,而此时选择哪种离婚途径就成了比较重要的问题。实践中,究竟当事人该怎么选择离婚的途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选择离婚的途径
  
  两种离婚的途径:
  
  1、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也就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2、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有争议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途径。
  
  离婚途径的选择:
  
  1、“好离好散”选协议离婚。两个人都想离,并且对孩子归谁、财产分配问题都没有意见的,就直接选择协议离婚。去当地民政局登记离婚就可以。这种离婚途径由于程序简单,因此相对的省时省力一些。
  
  2、有争议时选诉讼离婚。男女双方,一个想离一个不想离、财产分配有争议或者孩子抚养权有争执的,就直接选择诉讼离婚。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判决离婚就可以。这种离婚途径针对的是在离婚问题上有纠纷的夫妻,因此有这类纠纷的选择诉讼离婚,能够更好地达到离婚的目的。
  
  二、起诉离婚的费用包括哪些
  
  法院收取的费用:
  
  起诉离婚时,原告需要向法院交纳离婚诉讼费,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案件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双方均有责任,按照责任的大小双方各自按比例承担。如果法院立案且原告交纳诉讼费后原告撤诉,法院只退还已缴纳诉讼费的50%。
  
  对于离婚案件,不涉及财产的诉讼费为每件50~30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其他费用:
  
  1、 评估费用
  
  如果双方对于共同所有的房产、车辆等财产价值存在较大争议,法院在双方不能达成协商一致而又不适用竞价方式的前提下,一般会建议原告申请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费用收取与财产价值相关,但至少都会在二千元以上,财产价值越高,评估费用越贵。
  
  2、 公告费用
  
  如果被告失踪,法院需要通过公告方式送达开庭传票的,公告所需的费用按规定是要先由申请人(原告)承担的,申请人可以将其列入诉讼费用,请求被告承担。
  
  律师费用:
  
  目前,离婚案件各地律师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相对较低;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有的律师四、五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有的律师起价却能达到一万。
  
  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目前,广州婚姻官司收费的中等价位一般在五千~一万元之间,因此,如果律师收费在这个范围之内,都是正常的。至于请哪个律师代理,要看该律师的背景、工作经验、业务水平了,这需要由当事人与律师接触后自己感觉,再借以其他信息自己确定。
  
  若夫妻之间能够就离婚的相关事项达成一致的话,那么此时协议离婚是比较好的解决方式。当然,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就只有通过诉讼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了。因此,具体该怎么选择离婚的途径,还需要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定。而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就会涉及到比较多的费用,包括法院收取的费用、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等等。
  
  

·罚金刑的执行强制措施有哪些
    罚金刑的执行强制措施有哪些 刑事处罚的附加刑中包括了罚金,而这也属于财产刑中的一种。被同时判处了罚金的罪犯,需要按照判决交纳相应的罚金才行,不过现实中也有可能出现拒不缴纳的情况,那此时罚金刑的执行强制措施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砸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罚金刑的执行强制措施有哪些...

·立案监督请求书
    

 

请求人:A,男,××年××月××日出生,×族,××省××市人,本市××厂退休干部,住本市××路××...

·2023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2023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一、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一)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

·能被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能被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死刑是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也是世界上最古老、同时最严厉的刑罚之一。在中国,死刑分为死刑并缓期2年执行(死缓),与死刑并立即执行两种死刑判决。在一些情况下,虽然按照法律的规定会被判死刑,但也有可以免除的情况。那究竟能被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呢?请一起在...

·债权人能拉走债务人物品抵债吗
    1、债权人拿走债务人的财物抵债时,债权人如果不在场,无法监管财物情况的,债权人涉嫌构成盗窃罪,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物抵债时,债务人在场并加以阻拦的,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之规定,债权人为索取债务,使用暴力、暴力威胁等手段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故...

·劳动法对经济补偿金最新规定
    劳动法对经济补偿金最新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

·租赁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租赁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一)出租人和承租人重新签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所以租户若想续租,应当提前签好合同,否则就趁早寻...

·专利费用减免条件有哪些?
    专利费用减免条件有哪些?1、对于申请专利减免费用也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享受减免的费用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就可以减免专利申请的费用:(1)上一年度的月平均收入低于5000元的个人,也就是年收入在6万以下的个人才能减免专利申请的费用。(2)上一年度企业要缴纳...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范本怎么写?
    孩子是父母爱情的结晶,当婚姻关系破裂时,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就变成了头号难题。双方协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后,或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后,要写一个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的协议,那么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范本怎么写?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范本 立协议人:________ 甲方:_______...

·我国结婚的实质条件都包括了哪些
    相信您都清楚男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这都是有一定的条件要求,而在法律中规定的结婚条件中,具体分为了实质条件和禁止条件。究竟我国结婚的实质条件都包括了哪些内容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结婚的实质要件是指男女双方本身的状况与相互之间的关系均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可...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