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节假日值班工资和加班工资有区别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节假日值班工资和加班工资有区别吗?
您的位置:首页  »  
 

节假日值班工资和加班工资有区别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节假日值班工资和加班工资有区别吗?
  
  一、节假日值班工资和加班工资有区别吗?
  
  1、值班费和加班费的概念不同:
  
  加班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平时正常工作时间之外(8小时之外、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等)继续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企业因为劳动者加班而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为加班费。
  
  值班,通常是单位为临时负责接听电话、看门、防火、防盗或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等原因,安排本单位有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轮流进行的值班。企业因为劳动者值班而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为值班费。
  
  2、支付待遇的依据不同:
  
  加班费的计算是《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而对于值班的待遇支付法律并未刚性规定,一般根据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或与职工的具体约定来确定。
  
  二、节假日值班是否支付加班费
  
  下列情形中,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一般不予支持:
  
  1、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节假日等需要,安排劳动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值班任务;
  
  2、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与其本职工作有关的值班任务,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
  
  在上述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规章制度、集体合同或惯例等支付相应待遇。”
  
  三、加班和值班的区别:
  
  (1)工作内容不同。
  
  加班是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
  
  而值班是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等原因,安排本单位有关人员在夜间、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从事的活动,一般为非生产性的责任。
  
  (2)工作强度不同。
  
  加班一般由于工作量大或时间紧迫,劳动者无法在正常时间内完成生产任务,不得不通过延长劳动时间的方法,来弥补时间的不足。
  
  而值班一般没有太大的工作量,有事则忙,无事则闲,一般都有较多的时间休息。
  
  (3)法律规定不同。
  
  加班受《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加班程序、加班报酬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而值班到目前为止,尚未有专门的法律对其进行规范,多由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等予以自行规定或约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节假日里是会存在有值班和加班的情形,这都是会根据不同的工种来进行实施的,但对于两者不同的情形所要工作的形式以及工资的发放就会不一样,所以,在处理的时候用人单位就要与劳动者协商好这样能更好的处理好双方的事情。
  
  
  

·已经划扣到法院账户但尚未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的款项,是否还属于被执行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规定: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执行法院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者被执行人同意,应当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裁...

·战时临阵脱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现役军人必须忠于祖国,履行职责,英勇战斗,捍卫祖国的安全和利益。军人战时临阵脱逃的行为,不仅直接造成了部队减员,严重扰乱军人参战秩序,而且动摇军心,影响部队完成作战任务,危害巨大。因而我国将这样的行为规定为犯罪,那一般战时临阵脱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债务人欠债可以拘留吗?
    债务人欠债可以拘留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还不起债务的,是属于民事纠纷,一般是不会拘留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债务,或者与债务人协商分期偿还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

·满足什么要件构成强迫卖淫罪
    满足什么要件构成强迫卖淫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的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和男性。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卖淫。关于用何种方法强迫他人...

·死刑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变更死刑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刑事处罚中最严重的刑罚就是判处死刑,而在死刑里面具体又分为了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如果是死刑立即执行的话,则就需要了解具体的死刑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死刑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死刑命令的签发 执行死刑判决,必须有执行死刑命令才能进...

·一、只有车辆受损误工费赔偿法院是否会支持?
    一、只有车辆受损误工费赔偿法院是否会支持? 一般是不会支持的,除非车辆是营运性质的,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

·第三人不满离婚协议没有债务的规定是什么?
    第三人不满离婚协议没有债务的规定是什么?第三人不满离婚协议没有债务的规定是可以私底下和夫妻双方来进行一个协商,并不是每一份协议都具有法律效力,协议一般分为有效协议和无效协议。有效协议: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不违反法律,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协议都是有效的。也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无效协议...

·房屋赠与没有合同赠与行为是否有效
    房屋赠与没有合同赠与行为是否有效 一、房屋赠与没有合同赠与行为是否有效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因此要是当事人进行了房屋赠与而没有具体签订书面合同的话,那么这时的房屋...

·芜湖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芜湖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芜湖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行为,维护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市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作如下规定: 集体土地住宅房屋征收,根据《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县、区政府及其...

·遗产只给儿子不给女儿法律允许吗?
    遗产只给儿子不给女儿法律允许吗?1、据《民法典》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但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因此,若女儿已年满18周岁且有正常劳动能力,可以立遗嘱只把财产给儿子2、在法律上,首先是遗嘱最大。有效遗...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