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将二手房上市交易,也就是说是在国家允许下,进行二手房的买卖、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将二手房上市交易,也就是说是在国家允许下,进行二手房的买卖、
您的位置:首页  »  
 

将二手房上市交易,也就是说是在国家允许下,进行二手房的买卖、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将二手房上市交易,也就是说是在国家允许下,进行二手房的买卖、出售。二手房不同于新商品房,很多时候交易都会受到限制。其中,法律明确规定了二手房不能上市交易的情况,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介绍一下吧。
  一、哪些二手房不能上市交易
  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为:(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二)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三)鉴定为危房的房屋;(四)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五)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六)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七)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八)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九)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十)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十一)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二手房私下交易有哪些隐患
  房屋是一种特殊商品,房屋买卖较之其他商品买卖有着很大的差异,尤其是二手房交易有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交易过程较长等特殊性,一般情况下二手房交易都有产权过户、房屋交割、房款交付等诸多手续和环节。因此,二手房的私下交易存在隐患,交易引发许多矛盾和纠纷。
  (一)产权纠纷。引发产权纠纷的因素很多,如被法院查封的房屋、与单位不能分割产权的房屋、已作抵押物的房屋,夫妻双方仅一方同意出售或夫妻离异后对产权判决不明的房屋等。由于是私下交易,买卖双方缺乏对有关政策法规的了解,买方又不易掌握卖方的真实情况,极易造成产权不能过户,交易中途夭折或虽然成交但由于卖方家庭出现矛盾,不得不再次变更的结果,买卖双方甚至可能因此惹上官司。
  (二)房款纠纷。私下交易由于买卖双方的不了解和在先过户还是先付款的问题上难以达成一致,缺乏相互信任,卖方急着拿钱,买方急着要房,由此常常会发生定金或房款付了,却得不到房屋的情况。
  (三)物业纠纷。二手房的买卖完成产权过户后,并不意味着全部交易的结束,还有诸如卖方户口迁出,物业管理费结算,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的结算等。私下交易者由于缺乏经验而造成经济损失和引发纠纷近年来,二手房市场是比较火热的,主要还是因为二手房的价格稍微要低一些,同时自己也不用再费多大的精力去装修,简单的弄一下就可以入住了。不过,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最要先了解清楚法律中规定的哪些二手房不能上市交易,避免自己的利益遭受不必要的损害。
  
  
  

·一,出了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标准是什么?
    一,出了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标准是什么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

·女儿出嫁了有继承权吗?
    女儿出嫁了有继承权吗 《继承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继承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但令人遗憾的是,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在中国、尤其在农村还十分严重。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句俗语在很多农村家庭的思想根深蒂固。因此,进一步在...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二)
    

  为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鼓励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商业企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现就《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

·虽然法律方面没有规定男女结婚之前
    虽然法律方面没有规定男女结婚之前,男方必须要给付女方家结婚彩礼,但从实际来看,现在我国大多数地区结婚都是流行这一做法的,也可以说是民间结婚中的一种习俗。当然,在结婚彩礼方面其实产生纠纷的可能性也比较大,而此时当然要想通过诉讼方式来处理的话,就要先搞清楚返还彩礼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下...

·对仲裁调解书不服,能否起诉到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调解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

·合同抗辩权的前提区别有哪些?
    抗辩权是抵抗债权人,或者对方当事人要求自己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一般是与请求权一起出现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三种不同的抗辩权,这些抗辩权不仅是名称不同,行驶抗辩权的前提也是不一样的,具体来说,这些合同抗辩权的前提区别有哪些? 一、合同中的三大抗辩权的前提 在合同履行中,...

·抢注商标算不算侵权
    要分情况,如果是恶意抢注,那么就存在一定的侵权行为,如果是正常抢注,就不算侵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

·男方名下无财产结婚半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现今,很多人对离婚财产分配有着非常多的不明白,像是男方名下无财的话,离婚财产分配问题,还有就是结婚半年,离婚后财产的分配问题等,其实在国家《婚姻法》中,都有明确的相关规定,下面就由64律师我们给您总结以及讲解到底男方名下无财产结婚半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男方名下无财离婚财...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像租房纠纷这样的事情,已经越来越成为社会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像租房纠纷这样的事情,已经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个问题。其实租房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生活当中的一个常态,如果租房纠纷解决不好的话,对社会的发展和经营是很不利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温岭房屋出租常见的纠纷有哪些? 温岭房屋出租常见的纠纷有哪些? ...

·如何处罚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如何处罚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合同诈骗,直接使他方当事人产生错觉,“自愿”地与行骗人签订合同,从而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而且近年来,合同诈骗犯罪猖獗,已经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那么,经过认定构成此罪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应该如何处罚合同诈骗罪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