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专利缴纳年费基本方法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专利缴纳年费基本方法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专利缴纳年费基本方法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专利缴纳年费基本方法1、电子申请用户可以登录电子申请网,使用网上缴费方式缴纳专利费用。2、您也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或专利局代办处缴纳专利费用。3、另外,可以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中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费用名称(或简称)。二、专利年费的滞纳金在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缴纳专利登记费外,还应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以后每年的年费应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如果没有按规定时间缴纳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可在年费期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相应数额的滞纳金,否则将丧失专利权!缴纳滞纳金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超过规定期限1天至1个月(含1个整月),只需要补缴年费,不用补缴滞纳金;2、超过规定期限1个月至2个月(含2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3、超过规定期限2个月至3个月(含3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4、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至4个月(含4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5、超过规定期限4个月至5个月(含5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0%;6、超过规定期限5个月至6个月(含6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5%。在申请授予了专利权之后,每一年专利权人都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专利年费。一般专利申请日前一个月内预缴下一年度的年费。但要是没有按规定时间缴纳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可在年费期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相应数额的滞纳金,否则将丧失专利权!
  
  
  

·哪些情况抵押担保责任不承担
    哪些情况抵押担保责任不承担一、 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保证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且新贷与旧贷又非系同一保证人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二、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如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

·合伙诈骗多少金额可以定罪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

·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哪些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行使职权的...

·2017年7月广州颁布了一项楼市新政,在广州市没有房产而租房
    2017年7月广州颁布了一项楼市新政,在广州市没有房产而租房的人员,其子女可以安排到租住地的学校按受教育。这一政策引起了广大群众特别是租房群体的强烈反应,这代表租房人员子女可以享受到与具有该市户籍的孩子同等的入学条件。那广州楼市新政是租购同权还是租售同权?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对受贿罪做出认定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违法,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以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论处。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对受贿罪做出认定呢?如果涉嫌受贿罪,就要立案。那么,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针对以上问题,下文为您一一解答。 一、如何对受贿罪做出认定 (一)离(退)休国家工作...

·对同一违法行为连续适用司法拘留违法
    拘留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是对违法行为最严厉的处罚,只能由法定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适用。司法拘留是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对妨碍诉讼的行为适用的一种司法处 罚,期限为十五日以下。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对于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再行起诉或受理。即在对违法行...

·对于在大城市打工的农民工而言,最关心的问题就包括子女教育方面
    对于在大城市打工的农民工而言,最关心的问题就包括子女教育方面。因为没有自己的房子,很多农民工子女不具备上学资格。为了解决这种矛盾,国家推出了租售同权政策,而广州则最早制订了相关细则。那么,租售同权广州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根据当地政策和您讲一讲。 一、租售同权广州细则的主...

·离开传销多久才不会判刑
    搞传销被抓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定义: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

·房屋租赁纠纷处理程序
    房屋租赁纠纷处理程序 1、已按《条例》、《若干规定》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管理机关进行调处,未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在未完善手续之前不进行调处。 2、租赁当事人申请调解房屋租赁纠纷应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时未提供书面申请的应及时补交。 ...

·天津违法停车罚款多少
    天津违法停车罚款多少 该怎么处理一、天津违法停车罚款多少在天津违章停车被开罚单后可以到当地交通部门或者是带点的银行缴纳便可;如果是外地车辆,不能及时在天津缴纳的可以回到牌照所在地缴纳。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天津违法停车一旦被查获,将被处以罚款20~200元的处罚,如果违停地...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