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律规定什么是著作权质押?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法律规定什么是著作权质押?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规定什么是著作权质押?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法律规定什么是著作权质押?著作权质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将该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权的价款优先受偿。其中债权人为质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按照《民法典》,债的担保方式有抵押、质押和留置三种,质押又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是一种可让与的财产权,因此它可以成为权利质押的标的。属于担保方式中的权利质押。二、根据《民法典》以及《合同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应符合以下规定:(1)著作权出质人必须是合法著作权所有人。著作权为两人以上共有的,出质人为全体著作权人。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向外国人出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2)以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合同自《合同登记证》颁发之日起生效。(3)出质人出质后,不得擅自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已出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如果出质人经质权人同意,则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出质人所得的转让费或许可使用费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4)质权人不得擅自使用已出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目的只是债权的担保,而非供质权人使用,如果质权人未经同意而使用这些权利,则构成侵权。(5)被担保债权因清偿、抵消等原因消灭后,质权人应协助出质人到登记机关办理合同注销登记。著作权质押的具体情况应当基于著作权的具体情况而定,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著作权也是可以作为财产权来进行抵押或者质押处理的,涉及到债务情况的认定上还需要按照双方协商的情况来处理,可以签订质押或者抵押协议来进行认定。
  
  
  

·介绍卖淫罪如何判刑处罚
    介绍卖淫罪如何判刑处罚该罪名分为两个量刑档次:(1)一般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规定: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

·我签了劳动合同算不算应届毕业生?
    我签了劳动合同算不算应届毕业生?签了劳动合同,如果还是处于毕业的当年,就还是属于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如果过了毕业的那一年,已经到毕业的第二年了,就不算是应届毕业生,而是往届生了。某年度应届毕业生就...

·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
    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 我国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准备以下证据和材料: 1、户口簿(常住户口簿)。 2、二代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5、双方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 另外,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

·保险公司已经理赔但是责任方不给钱怎么办
    保险公司已经理赔但是责任方不给钱的处理方法:可以再次与对方进行协商沟通。协商调解不成的,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了,可以先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

·级别管辖遵守哪些规定?
    级别管辖遵守哪些规定?从纵向上来看,我国的法院分为了四级,即包括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不同级别的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不同,这其实就是级别管辖的体现。司法实务中,按照级别管辖来确定管辖法院的时候,需要遵守一些规定,那究竟级别管辖遵守哪些规定呢?我们...

·动产租赁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动产租赁增值税税率是多少?一、动产租赁增值税税率是多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税率:(一)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 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

·2023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详细是怎样的
    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详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

·劳动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出现劳动纠纷都是,在起诉之前是要进行仲裁的程序的,劳动仲裁跟法院判决的效力都是一样的,双方必须要按照仲裁的裁决来履行双方的义务。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由于当事人经济困难或者是有充分理由是可以在劳动仲裁时候申请法律援助的,那么劳动仲裁申请法...

·可以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吗?
    在一些大城市,由于在购买房产方面做出了限制,因此有一些不具有购房资格的人,往往会选择借用他人名义购房。但要是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是否可以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可以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吗? 房屋买卖过程中,不具备购房条件的人借...

·跨国并购的主要融资方式是什么?
    跨国并购的主要融资方式是什么?一、跨国并购的主要融资方式是什么 通过股本互换实现跨国并购是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产物。换股方式对于并购方企业来说,既可以解决企业筹资难的问题,又可以避免由于债务过多、利息负担过重而对企业财务状况造成的不良影响。对于被并购企业来说,换股交易可以避免现金...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