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意义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意义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意义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意义是什么?可以合法的获得子女抚养权,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二、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收养法》第十条: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第十一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从上述两部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非婚生子女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双方均有抚养教育探视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因为父母双方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而不复存在。因此,直接抚养小孩一方不愿意再抚养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监护权。夫妻在离婚时,肯定是需要对子女抚养权进行认定和处理的,特别是对于有关抚养权的认定和争夺上,还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办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还可以聘请律师来对相关事项进行界定,并进行合法辩护处理。
  
  
  

·一、没有宅基地证的房屋如何过户?
    一、没有宅基地证的房屋如何过户?一般这个要去当地村委会协商处理之后补办这个证件,再进行过户。宅基地是可以过户的,但是必须符合宅基地转让的相关条件,只限于本村村集体的成员之间,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至于非本村经济成员,自然是不能过户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

·交通保险赔偿项目具体包括哪些
    交通保险赔偿项目具体包括哪些 一、交通保险赔偿项目具体包括哪些 规范保险公司赔偿限额最主要的两部的规范性文件分别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前者由国务院制定,于2006年3月1日公布,于2006年7月1日生效。后者是由中国保险行业协...

·国家赔偿复议次数是否有限制?
    由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上的失误导致公民权益受损的,公民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的国家机关进行赔偿。如果判决后公民对赔偿不满意的,可以提交一份复议申请书申请复议。那么国家赔偿复议次数是否有限制呢?下面跟随我们一起看看答案。 一、国家赔偿复议只能进行一次 ...

·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比较多,车辆追尾应该算是最常见的一种,车
    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比较多,车辆追尾应该算是最常见的一种,车辆追尾也是最能引起纠纷的交通事故,一般都是各说各有理,这个时候只要通过交警依照国家相应的交通政策才能解决车辆追尾的事故,交警会根据现场情况,根据不同的车辆追尾情况,来划分追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1、...

·什么是创业公司融资基本流程
    什么是创业公司融资基本流程 现如今,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都在大学毕业后选择自己出来在社会上创业,而对于这些创业的年轻人来说,融资是对于创业无疑是十分重要的,不管你是否是自己创业,你都可以来了解下,以下就给您来分享一下这个创业公司融资的基本流程,不知道是否能帮助你们,但是很值得您借...

·企业招童工童工有赔偿吗?
    国家规定,童工是未满16周岁的人,也名门禁止规定任何企业和单位都不得招用童工,否则会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在现在社会,还是有一些工厂招用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那么企业招童工童工有赔偿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用人单位招收童工犯法 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

·代理商订货合同是什么?
    代理商订货合同是什么样的? 现在厂家销售货物基本通过代理或者经销的方式,代理商到厂家订货的时候,也会签署一份合同。这份订货合同非常重要,里面会写清各项注意条款,一旦发生纠纷引发诉讼的时候,合同就可以当做证据使用。那么,代理商订货合同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吧。 代理...

·用人单位在国庆节放假扣工资吗
    用人单位在国庆节放假扣工资吗?用人单位在国庆节放假不能扣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

·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主要有: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

·左手食指中节骨折工伤几级伤残?
    任何工作都存在着大大小小的风险,或高或低,在工作中受伤则属于工伤范围,但我们对工伤等级也许了解的并不是那么清楚,工伤分为很多等级,而工伤等级则是根据伤势部位伤势大小决定,那么通过下文让我们了解一下左手食指中节骨折工伤几级伤残呢? 关于 工伤等级的划分: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