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非婚生子女可以入户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非婚生子女可以入户吗?
您的位置:首页  »  
 

非婚生子女可以入户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非婚生子女可以入户吗?
  
  一、非婚生子女可以入户吗
  
  非婚生子女能上户口。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这一法条明确规定了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拥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非婚生子女可以上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孩子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二、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怎么确定
  
  在法律上并没有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内容这一项,这是因为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和婚生子女抚养费一样,都属于抚养费的范畴。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且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
  
  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这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
  
  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
  
  “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双方负担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有固定收入)确定。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特殊请款是指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和婚生子女抚养费适用于同样的法律,非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被抚养、被教育的权利,不受任何歧视。如果离婚夫妻的某一方没有按照协议的数额给付子女抚养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还是有不少人歧视非婚生子女。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并没有区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同时也规定了就算是非婚生子女也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严禁任何人歧视和加害非婚生子女。从这点上来看,婚生子女能够享有的权利,比如亲生父母的继承权等等,作为非婚生子女也是同样享有。
  
  

·用人单位让员工处罚扣工资合法吗?
    用人单位让员工处罚扣工资合法吗?是合法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

·离婚男方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离婚男方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现出来就是对方支付抚养费的50%给抚养孩子的这一方。生活费以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教育、医疗凭票据结算。如果有年满18岁的子女,但由于还在接受高中教育,无法...

·表见代理的成立要求?
    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无代理权,但相对人客观上有充分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而与其从事民事法律行为。表见代理在实质上属于无权代理。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不发生效力的例外情况。法律承认表见代理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是为了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和交易安全。 因此,表见代理的成立,要求相对人必...

·工伤走民事诉讼怎么走?
    工伤走民事诉讼怎么走?一、工伤处理 1、工伤赔偿,如果发生纠纷,属于劳动纠纷,劳动纠纷应当先进行劳动仲裁, 2、对劳动仲裁不服,才可以到法院起诉。 3、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现在不少地区的房屋面临拆迁,拆迁户的住房问题的解决是拆迁过程
    现在不少地区的房屋面临拆迁,拆迁户的住房问题的解决是拆迁过程中十分重要的一个问题。为此各地区的拆迁工作都少不了就是解决这个问题,很多地区就对住户进行回迁,北京也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北京回迁房的政策和规定,但是具体的回迁是如何进行的,感兴趣的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一下。 一、购买北京回迁...

·网络诈骗一个月后报警有用吗
    网络诈骗一个月后报警有用吗随着网络电子行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的便利,但由于网络安全方面存在不可避免的隐患,故而网络诈骗现象时有发生。在发现自己被骗后,应当立即报案,但有些朋友出于某种原因,延迟报案时间。对于这种情形,网络诈骗一个月后报警有用吗?一、网络诈骗一个月后报警有用...

·2023年劳动关系解除的认定具体有哪些?
    如今,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者自身素质也在不断提高,对于自身权益也有更深的了解,但对于劳动关系解除这块内容还不是很了解。劳动关系的解除认定有很多种,有很多特殊的情况也会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那么,2017年劳动关系解除的认定具体有哪些?这里就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1、用工双方合...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受伤劳动者,若需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则一定要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而此时也要注意申请认定的期限问题。通常超过了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此时认定部门往往就是不予受理。那究竟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期...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抽出使用吗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抽出使用吗注册资金是公司存在的根本,对公司来说十分重要,很多人非常关心一个问题,就是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抽出使用吗?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公司注册资金可不可以抽出使用的相关知识,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抽出使用吗只要是用于正常的用途,公司的注册资金...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