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建筑的拆迁补偿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特殊建筑的拆迁补偿
您的位置:首页  »  
 

特殊建筑的拆迁补偿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房屋产权证是房屋产权的合法凭证”,“凡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其房屋产权的取得、转移、变更与他项权利的设定均为无效”,这已从法律上界定了房屋产权证是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合法依据,被拆迁人持有拆除房屋的产权证的,就应享受法律规定的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待遇。

   按照我国土地及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规定,要取得房屋产权证,必须三证齐全,一是土地使用权证,二是土地规划证,三是城市建筑规划许可证。

   合法建筑,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由于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过程中,房产部门要收取一定费用等其他原因,房屋所有人在取得了前述三证情况下,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对这种情况,笔者认为应该享受法律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待遇,因为该房屋所有人(被拆迁人)所享有的拆迁补偿安置利益并未对抗任何其他人员、单位的合法利益。他在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时,也不必责令其到房产部门补办房屋产权手续(因为该房屋三证齐全,房产部门必须予以办理)。

  

   违章建筑:如果被拆除房屋没有任何建筑申报手续,或者虽有一定的手续但是三证不齐全,这些被拆迁房屋按法律规定都属违章建筑,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不能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但是这里面又有如下几种情况。

  

    1.建筑时属违章建筑,但经过城市土管、规划部门的罚款处理后,责令其补办手续后,房屋所有人已补办了有关手续,仅因为房屋属拆迁范围,房屋产权证暂停办理而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如果房屋产权证早已补办到手或使用欺骗手段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不属本文研究范围。)对这种情况, 被拆迁人也应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因为他的违章建房这一违法行为,在根据城市规划部门的罚款处罚(应认定未严重违反城市规划),按照处罚规定,补办了有关手续后,该房屋就已经由违章建筑变为合法建筑了,合法建筑所有人理应享受合法待遇,即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

  

    2.建筑时属违章建筑,但经过城市土管、规划部门的罚款处理后,责令补办手续未补办有关手续的。因为被拆迁人的违章建筑显然不属严重违反城市规划,所以,相关部门才可以进行罚款处理,责令其补办手续,但其并未按照处罚规定缴纳罚款,补办手续,并未将违章建筑变为合法,其法律后果理应由其自负,房屋所有人当然不能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但是对于该违章建筑材料,由于是其合法收益购置的,应该酌情予以补偿。应该明确的是,对其建筑材料补偿仅仅是补偿其残存价值,不能按照建筑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补偿。

·婚后老婆挣的钱算共同财产吗
    婚后老婆挣的钱算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老婆挣的钱算共同财产吗? 婚后女方的合法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有前科的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有前科的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欠债不还被起诉和有前科没关系,请求法律支援。1、看欠条或借条的内容想要回钱,必须要清楚的认识当前是怎么样的一个情势,其中最重要的是要看手里有什么证据,所谓证据,就是证明你们存在借、欠这样一个法律关系的相关材料。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欠条或借条这种...

·传唤和拘传的最长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传唤和拘传的最长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传唤和拘传的最长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公安传唤和拘传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

·辞退转正的员工需要注意什么?
    辞退转正的员工需要注意什么? 一、辞退转正的员工需要注意什么? 辞退转正的员工需要注意程序合法,具体如下所述。 1、辞退转正职员要合法 以下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

·殴打轻伤已经流血拘留多久
    殴打轻伤已经流血拘留多久?殴打轻伤已经流血拘留15天以下,如果说是构成刑事方面的案件的话,那么所进行的刑事拘留指的是三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

·商标一样行业不同算侵权吗?
    商标一样行业不同算侵权吗?从商标权来说,如果仅仅是商标形式一样,而商标注册的产品或服务范围不同(即你所说的不同行业),那么肯定是合法的,不存在侵权行为。 此外,如果该商标是别人原创设计的图形或者特殊字体的商标,那么还涉及到著作权的问题。那么从法理上来说,你用这个商标就属于侵权行为...

·污染物排放量的确定
    污染物排放量的确定: 对于废物或废液倾倒和违法排污类事件,污染物排放量一般通过现场排放量核定、嫌疑人询问、生 产或运输记录获取; 对于突发环境事件,通常通过实际监测测量与物料衡算相互验证的方法进行测算。...

·湖北高院认定劳动关系的确认做了哪些规定?
    一般情况下,当我们在某一单位或者企业任职的时候,都会与之签订一份具有法律效应的劳动合同,这时就会产生一种关系叫做双方劳动关系。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湖北高院认定劳动关系的确认做了哪些规定?下面跟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湖北最高院确认劳动关系 1、确认劳动关系的一般方法与原...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标法侵权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标法侵权怎么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标法侵权直接到法院进行一定的诉讼活动,当然也可以到我们国家的商标委员会来申请商标侵权,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