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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要求书是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时对自己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的清楚、简要的表述,请求专利行政部门予以保护的范围。

    在制作权利要求书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一、权利要求书中有几项要求的,应用阿拉伯数字按顺序编号,使其条理清晰、有序;

    二、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一致,允许有化学式、数学式,不允许有插图。除绝对必要的外,不得使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或者“如图……所示”的用语;

    三、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可以引用说明书附图的相应的标记,该标记应当放在相应的技术特征后并置于括号内,便于理解权利要求,附图标记不得解释为权利要求的限制;

    四、权利要求书有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两部分:

    1)独立权利要求书: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的技术特征;

    2)从属权利要求:运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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