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在什么情况下由股东承担责任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公司在什么情况下由股东承担责任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在什么情况下由股东承担责任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公司在什么情况下由股东承担责任
  
  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 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 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三、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 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 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发起人未按章程规定缴足出资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发起人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七、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八、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在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对所投资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作为公司股东,需要按照约定,按期缴纳所认缴的资本、遵守公司章程、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诚实信任。另外,在公司注册之后,股东不得擅自抽回出资额。抽逃出资行为若构成刑事犯罪,则可以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公司股东的刑事责任。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抽逃出资的股东还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安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随着经济的发展,几乎每家每户都有私家车,交通事故几乎每天每分钟都有发生。大型的交通事故会导致很多家庭的破灭,也会造成生命的终结。当有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那么必然就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接下来跟随我们一起看看,这个新标准是什么,又是如何计算赔偿金额的? 一、安徽省统计数据 根据《...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常见的问题是那些 一、建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常见的问题是那些 一、建筑工程质量存在常见的问题 1、工程设计质量不高 目前,很多工程设计对质量控制不够重视。很多的业主为了省设计费,没有聘请专业设计院设计房屋,而是请一些“炒更”设计人员设计。这样,部分工程的设计文件不齐全,工程结构设计计...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人是谁?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人是谁? 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主体是谁? 大陆法认为,合同撤销权的主体为法律着重保护的一方当事人(如受欺诈人、受胁迫人、发生误解的当事人等),另一方当事人不享有此项权利。我国《合同法》关于撤销权的主体采取了有别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作法,采取区别制。根据《合同法》第...

·房屋抵押登记在哪里办2023
    房屋抵押登记在哪里办2023 一、房屋抵押登记在哪里办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 1、...

·工友劳动关系证词是否可以作为判决的依据?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在任何的案件中证据都是非常重要的,这是一个讲求证据的年代,但是在我国法律上,并不是所有的一切都可以作为证据的,要想成为证据,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拿工友劳动关系来说,那么,工友劳动关系证词是否可以作为判决的依据?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

·起诉合同有效能否一并请求履行合同
    起诉合同有效能否一并请求履行合同?不能,要先确认合同有效,才能请求履行合同,如果合同本来就是有效的,可以直接请求对方履行合同。确认之诉是不可以要求对方的履行,但是确认之诉是可以作为后续提起给付之诉的依据。有效合同成立的条件具体内容如以下内容:1、当事人需要了解合同的发展情况以及法...

·一、二手房买卖费用有哪些?
    一、二手房买卖费用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费用主要有由税务部门向买卖双方征收的各类税费,其中大概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费附加税等。此外还包含有房屋权登记费、买卖合同公证费、房屋评估费、房屋产权登记费。 契税(由买方支付):按国家相关方...

·土地使用权证农村怎么办理
     农业发展在我国是一个重要的发展部分,而且农民也在我国人口占有很大比例。众所周知,农民最主要的利益来源是土地,依靠土地生活和获取经济利益,那么农村的土地是农民的赖以生存的基本。那么,土地使用权证农村怎么办理呢?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证是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权分为“农村建设用地使用...

·北京劳动仲裁程序是怎么样的?
    北京劳动仲裁程序是怎么样的?北京作为我们中国的首都,北京当然有区别于其他地方的劳动仲裁程序,您都在问北京劳动仲裁程序是怎么样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资料,马上就给您介绍一下北京的劳动仲裁程序,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北京劳动仲裁程序如下: 一、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

·实践中,因房屋面积出现误差而引起房屋买卖纠纷只是买房会遇到的
    实践中,因房屋面积出现误差而引起房屋买卖纠纷只是买房会遇到的纠纷之一,但它却是购房者最不愿意看到的购房问题之一。对于这种情况,作为购房者当然是不愿意消极接受的,那么究竟遇到房屋面积误差怎么办呢?本文将对你做详细介绍。 一、遇到房屋面积误差怎么办 通常在标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