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交通事故赔偿农村务工证明怎么写?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交通事故赔偿农村务工证明怎么写?
您的位置:首页  »  
 

一、交通事故赔偿农村务工证明怎么写?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交通事故赔偿农村务工证明怎么写?
  
  兹证明:___(男,汉族,身份证号: )系我单位正式职工,担任 职务,月收入 人民币整;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因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未到本单位上班,共计误工 天,根据本单位规定,扣发上述期间工资总计为 (小写: )人民币整。特此证明。
  
  以上内容真实无误,我单位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____单位名称盖章
  
  ____财务人员签字
  
  ____年__月__日
  
  二、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三、误工费证据搜集: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二)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 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的产生,如果受害者因受伤而不能工作的话,那么就可以申请误工的费用,但前提也是必须要有单位的务工证明书,因此,在写的时候就要把实际的收入,以及实际的误工天数全部写在上面,这样保险公司才能依法的进行赔偿。
  
  
  
  
  
  

·交警判全责扣多少分
    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有违章,肯定是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给出相应处罚的。如果没有违章,事故不严重,一般不会扣分,有的会罚款200以下,有的不会罚款,主要看当地交警的规定和自己承担错误的态度。如果没有违章,但事故很严重,可能直接扣12分,或者暂扣驾照几个月,或者吊销...

·职务侵占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nbs...

·一、离婚时成年子女财产是否需要分割?
    一、离婚时成年子女财产是否需要分割? 离婚时成年子女财产不需要进行分割,父母如果离婚,婚后财产双方平均分割。即使孩子把工资上交家里,父母离婚时孩子也不会分到财产。如果父母在孩子结婚前后离婚,母亲用家中存款给孩子买的家电等物品,这就算是父母对孩子的赠予,父母离婚时不会分割这部分...

·如何确定子女的抚养费用
    

    一、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

·朋友欠钱不还没欠条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没欠条怎么办? 一、朋友欠钱不还没欠条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没欠条有其他证据材料能够证明借贷关系事实也行,比如说银行的交易流水、债务人承认借款事实的录音、录像等也是可以起诉的。 对于没有借条的出借人可从间接证据入手,以形成间接证据链: 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

·合同撤销权法律关系是怎样的
    合同撤销权法律关系是怎样的? 一、合同撤销权的含义 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故...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在这个发展迅速的21世纪里,环境成了整个世界的头等大事。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管是哪个城市,都在用绿化面积的大小来牵动人们的心,以至于绿化工程也成了每个城市的首要工程,那么,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

·竞业限制可否适用于所有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果普通员工也要受竞业限制,违反了设立竞业限制制度的初衷,阻碍了劳动者的...

·劳动争议答辩状范文(单位版)
    劳动争议答辩状范文(单位版)劳动仲裁是我国规定的一种解决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争议的一种友好的方式。劳动者如果和单位之间有矛盾并且公司并不能对其问题进行很好的处理,劳动者是可以在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投诉,并申请劳动仲裁。然后司法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对其进行仲裁。今天我们为您整理了一篇劳动争...

·设立分公司股份怎么分配
    企业股权结构的三种模型:第一种,绝对控股型这种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创始人占三分之二以上,即67%的股权,合伙人占18%的股权,预留团队股权15%;该模式适用于创始人投钱最多,能力最强的情况。在股东内部,绝对控股型虽说形式民主,但最后还是老板拍板,拥有一票决定/否决权。第二种,相对...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