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无牌车出现交通事故怎么赔偿?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无牌车出现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您的位置:首页  »  
 

一、无牌车出现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无牌车出现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无证按无证处理,不是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
  
  依据是《交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无证不必然导致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
  
  (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
  
  (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
  
  3、特殊情况下的责任划分和承担: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或者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应当按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依法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除外;
  
  (4)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交通事故逃逸的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一般来说,赔偿制度的相关内容就是根据肇事者和受伤者的协商来进行处理,具体肇事者是否是无牌无证驾驶和赔偿内容没有关系,而无证无牌驾驶也由交警部门另行进行立案处理。涉及到两者同时进行的话,那么就按照两者的具体法律规定来进行赔偿和对其进行刑事处罚。
  
  

·厦门离婚官司要多少钱?
    各地都会出现离婚的情况,闪婚闪离的情况更是普遍,而在这过程中离婚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最多,离婚涉及到财产、孩子的抚养权等,这些都是要解决的,每个地方处理离婚官司的犯法有一定的出入,那么厦门离婚官司要多少钱呢?看下文中我们对厦门离婚官司的介绍。 厦门离婚官司要多少钱 一、收费标准 最...

·用人单位以工资形式向劳动者发放社保补贴,能否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缴费义务?
    社会保险实行社会统筹,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具有社会共济性,均衡分担了少数人遭遇的社会风险,将个人风险转化为社会风险,让社会为个人风险买单,避免个人因独木难支而陷入困境。通过社会保险,解决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不仅有利于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而且也有利于增强用人单位的凝聚力和竞争...

·无故辞退劳动仲裁请求提出后可以撤销吗?
    无故辞退劳动仲裁请求提出后可以撤销吗?无故辞退劳动仲裁请求提出后可以撤销,根据《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

·按照最新刑法规定变造公司债券罪怎么构成的
    按照最新刑法规定变造公司债券罪怎么构成的(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股票,是由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

·山东省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每个地区有关社会抚养费的政策是不一样的。山东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17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条例,同时还规定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相信大多数还不是很了解,那么,下面就跟随我们来具体了解,山东省社会抚养费2017年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山东省社会抚养费2017年...

·在农村晚上偷鸡会拘留多久?
     一、在农村晚上偷鸡会拘留多久? 根据鸡的价值而定。鸡的价值如果没有超过一千元最长行政拘留不超过十五天。偷东西不管是偷鸡还是别的东西,东西价值如果超过了一千就算盗窃,属于刑事案件,会被立案侦查,如果没有超过一千元就会被处行政拘留。 二、盗窃罪如何量刑 各地区的盗窃罪的...

·一、离婚财产分割家庭纠纷如何解决?
    一、离婚财产分割家庭纠纷如何解决?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其一,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制而在离婚后对财产分配问题发生争议而引发的纠纷; 其二,当事人离婚后因履行协议离婚时达成的对产分割协议而引发的纠纷; 其三,双方当...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都有哪些呢?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都有哪些呢?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 1、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

·甲乙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属于谁的?
    甲乙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属于谁的? 1、父母在子女婚前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 这种情况是最好理解的,就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2、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 如果婚后父母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

·夫妻离婚三个孩子抚养费怎么判?
    夫妻离婚三个孩子抚养费怎么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