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关于夫妻离婚隐瞒财产怎么办?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关于夫妻离婚隐瞒财产怎么办?
您的位置:首页  »  
 

关于夫妻离婚隐瞒财产怎么办?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关于夫妻离婚隐瞒财产怎么办?如在离婚期间另一方发现对方有隐瞒共同财产的,可要求对其财产进行分割,但有时由于种种原因,另一方也许在离婚后才会发现一方有隐瞒共同财产的行为,此时,另一方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有关规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再次分割被隐瞒的财产,当然提起再次分割财产的诉讼,应遵守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即为当事人发现该隐瞒的财产次日计算两年内。而且,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该财产的,法院可依法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判决可以少分或不分。二、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4)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也是需要分割夫妻财产的,首先夫妻双方要分清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夫妻的个人财产,然后依据法律的规定和标准进行分割的,如果在分割财产期间一方为达到多占财产的目的,把本应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采用隐藏、隐瞒等手段逃避分割也是属于违法行为。
  
  
  

·法人独资企业建立子公司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子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组织,其设立条件本该和其他独立法人一样,但是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关系和联系,使得子公司的设立条件必然和一般的法人组织有所不一样。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子公司,母公司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其次,应当由母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

·昌平区劳动仲裁程序
    昌平区劳动仲裁程序 现在,很多公司和工作者之间因为缺乏劳动合同而需要向法律寻求帮助,例如昌平区劳动仲裁程序需要怎样办理,需要些什么材料呢?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昌平区劳动仲裁程序需要如何办理?? 劳动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必经的前置程序,必...

·北京机场征地补偿每亩怎么计算?
    随着我们国家社会的进步发展,一些土地会用来被占用,就比如建设机场,那么北京机场征地补偿每亩怎么计算?根据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机场的相关征地补偿应该按照每亩年产值的六倍来计算来赔偿。具体的我们往下看。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

·《劳动法》停薪留职规定有哪些内容
    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在面对一些问题的重大决策或者是部分员工的违规处理时都会面临一些问题,能否对这些员工进行劳动法停薪留职规定?企业职工因为家庭或是某外部内部原因需要短时间暂停工作,能否与企业签订停薪留职合同,使自己的工作和利益得到安全有效的保障。下面就为您介绍劳动法停薪留...

·我现在想离婚房子归谁?
    我现在想离婚房子归谁?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

·河南省土地承包政策是怎样的
    河南省土地承包政策是怎样的 一、河南省土地承包政策 1、加强对流转土地的用途管制 各地要站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加强对流转土地的用途管制,确保耕地用途不改变。既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土地流转,进行农业产业开发,又要切实加强监管,防止改变土...

·工伤伤残赔偿月平均工资是指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职工福利和...

·减刑的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
    减刑的起始时间,是指罪犯被执行刑罚多少时间后才可以依法减刑;减刑的间隔时间是指第一次减刑与第二次减刑之间应相隔多少时间的规定。

    一、被判处五年以上的,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后可依法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相隔二年以上;

·每年选择诉讼途径离婚的夫妻比比皆是
    每年选择诉讼途径离婚的夫妻比比皆是,各家也都有实际性的原因就必须要离婚的。诉讼离婚再怎么说也就是俩个人之间对婚姻关系期间的一些事情通过法律的途径得到妥善的处理,可是起诉离婚这是我们特定的情形下才会接触到的,因此起诉之前自己也了解一下诉讼途径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诉讼途径起诉离...

·著作权与商标权冲突,如何处理?
    相对于商标权,著作权具有在先性。如果著作权人认为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是从其作品直接或间接而来,并未经其许可,著作权人就可以要求商标权人停止使用该商标;同时,如果商标权人的注册合法,商标权人就可以在商标主管机关未撤销其注册商标之前继续使用该商标。这样,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冲突就不可避免。...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