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向谁提起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向谁提起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向谁提起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向谁提起
  
  一、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向谁提起?
  
  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向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县区级法院起诉。当申请人提请法院对裁决强制执行时,被申请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裁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这些情形包括: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二、仲裁的基本特点有:
  
  1、保密性
  
  仲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同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证人、翻译、仲裁员、仲裁庭咨询的专家和指定的鉴定人、仲裁委员会有关工作人员也要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对外界透露案件实体和程序的有关情况。因此,可以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
  
  2、便捷性
  
  仲裁程序简便,气氛平和,审期短,费用低。
  
  3、自愿性
  
  当事人的自愿性是仲裁最突出的特点。除当事人协议仲裁外,在仲裁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可以自主选定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代为指定组成仲裁庭的仲裁员;可以约定仲裁是否公开进行;可以约定仲裁是否书面审理;可以自行和解或者自愿调解;可以自主约定裁决书是否写明争议的事实和裁决的理由等等。
  
  4、专业性
  
  仲裁机构的仲裁员是来自各行业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专家,精通专业知识、熟悉行业规则,对公正高效处理纠纷,确保仲裁结果公正准确,发挥着关键作用。
  
  5、一裁终局制度
  
  除了劳动争议案件之外,类似于商事仲裁裁决,不服商事仲裁裁决的话是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可是,申请法院确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需要有法定证据,而且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的时间也有严格的限制,超过法定时间的只能执行仲裁裁决。
  
  

·刑讯逼供超期羁押案件可以请求获得国家赔偿吗?
    刑讯逼供超期羁押案件可以请求获得国家赔偿吗?刑讯逼供超期羁押案件可以请求获得国家赔偿,据最高检第十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

·专利的许可合同生效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专利的许可合同生效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专利的许可合同生效的注意事项 1、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只要符合法定要件,没有无效情形,就是合法有效的。  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

·认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问题有哪些?
    毒品犯罪一直是我国打击力度比较大的一种犯罪类型,而且在我国毒品犯罪率也是非常的高的,当然由于毒品犯罪的高收益使得不少人都铤而走险,开始想着要种植一些毒品的原植物,其实种植这些原植物也是属于犯罪的,下面给您介绍一下认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问题有哪些? 根据本款规定有下列情节之一的...

·一方在婚后借钱是共同债务吗
    一方在婚后借钱是共同债务吗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规定情形的除外。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般来讲,现如今我国的新婚姻法其实也就是指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内容。其中,重点对夫妻财产分割,尤其是房产的分割作出了规定。那么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 ? ? ? ? ??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属...

·重婚罪可以诉一个人吗?
    一、重婚罪可以诉一个人吗? 重婚是可以单独起诉一方的,如果只有一方对自己的权益造成了伤害就可以直接依照这部分的损害去法院起诉。因为国家机关对于重婚的违法行为是不会轻易主动干涉的,只有当事人自己去寻找检察院进行举报和求助才会由国家出面追究责任的。 二、构成重婚罪的情形包括哪些?...

·债务重组的流程有哪些?
    对于债务重组的流程有哪些?1、债务重组准备工作。接受委托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包括对主体资格、法律条件,各当事方的资信以及是否涉讼、存在或有债务等进行调查;协助全面清理负债企业的资产和债务,清查企业所有的债权人、债务性质、债务成因、债务数额、期限、诉讼情况、财产抵押情况、查封保全情...

·残疾赔偿金保险公司赔偿吗?
     一、残疾赔偿金保险公司赔偿吗? 是会赔偿的; 伤者的损失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赔偿,超过部分由肇事方承担。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

·公司债务起诉的材料都有哪些
    公司债务起诉的材料都有哪些 一、公司债务起诉的材料都有哪些 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

·目前在我国行人闯红灯罚款多少
    目前在我国行人闯红灯罚款多少 现实生活中,不仅机动车闯红灯会被处罚,若是行人不按照信号灯规定而闯红灯的话,那此时也是要对其做出处罚的,而对行人的处罚主要是罚款。那目前在我国行人闯红灯罚款多少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行人闯红灯罚款多少钱 按照平...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