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非法持有毒品罪量刑标准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非法持有毒品罪量刑标准
您的位置:首页  »  
 

非法持有毒品罪量刑标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非法”是指违反国家法律和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
  “持有”是指占有、携有、藏有或者其他方式持有毒品的行为。
  非法持有鸦片 二百克以上、海洛因 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构成本罪
  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法持有毒品是为了进行走私、贩卖、运输、窝藏毒品犯罪的,则应当定走私、贩卖、运输或者窝藏毒品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
  非法持有鸦片 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持有鸦片 二百克以上不满 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十克以上不满 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痛痛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其他毒品数量较大”如何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
  (一)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 一百克以上;
  (二)大麻油五干克、大麻脂 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 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三)可卡因 五十克以上;
  (四)吗啡 一百克以上;
  (五)度冷丁(杜冷丁) 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s/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六)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u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七)咖啡因 二百千克以上;
  (八)罂粟壳 二百千克以上;
  (九)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第二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款、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
  (一)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 二十克以上不满 一百克;
  (二)大麻油 一千克以上不满 五千克,大麻脂 二千克以L不满 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 三十千克以上不满 一百五十千克;
  (三)可卡因 十克以上不满 五十克;
  (四)吗啡 二十克以L不满 一百克;
  (五)度冷丁(杜冷丁) 五十克以上不满 二百五十克(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五百支以上不满二千五百支,50mg/支规格的一干支以上不满五千支;片剂25mg/片规格的二千片以上不满一万片,50mg/片规格的一千片以上不满五千片);
  (六)盐酸二氢埃托啡二毫克以L不满十毫克(针剂或者片剂20ng/支、片规格的一百支、片以上不满五百支、片);
  (七)咖啡因 五十千克以上不满 二百千克;
  (八)罂粟壳 五十千克以上不满 二百千克;



  

关于含量折合问题:



  

  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了对贩毒的数量不以纯度折算,但近年新型毒品增加,海洛因掺假频繁,纯度越高危害越大却是不争的事实。论处对大量掺假与高纯度贩毒同等处罚,表面上严惩,实则有失公正,有违罪责相适应原则,故而有必要对以下两种情形的毒品作含量鉴定并将其作为量刑的酌定情节:1、有证据证明掺假明显的。2、新型毒品案件,因其成分混乱,应对其毒效、含毒量鉴定,并参考交易价格,决定适用的刑罚。



  

  对于含有二种以上毒品成分的毒品混合物,应进一步作成分鉴定,确定所含的不同毒品成分及比例。对于毒品中含有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的,应以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分别确定其毒品种类;不含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的,应以其中毒性较大的毒品成分确定其毒品种类;如果毒性相当或者难以确定毒性大小的,以其中比例较大的毒品成分确定其毒品种类,并在量刑时综合考虑其他毒品成分、含量和全案所涉毒品数量。对于刑法、司法解释等已规定了量刑数量标准的毒品,按照刑法、司法解释等规定适用刑罚;对于刑法、司法解释等没有规定量刑数量标准的毒品,有条件折算为海洛因的,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非法药物折算表》,折算成海洛因的数量后适用刑罚。



  

非法持有毒品罪特殊情况持有的处理
  行为人本没有实施毒品犯罪的主观意图,而是在特情诱惑和促成下形成犯意,进而实施毒品犯罪的,属于“犯意引诱”。对因“犯意引诱”实施毒品犯罪的被告人,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应当依法从轻处罚,无论涉案毒品数量多大,都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行为人本来只有实施数量较小的毒品犯罪的故意,在特情引诱下实施了数量较大甚至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毒品犯罪的,属于“数量引诱”。对因“数量引诱”实施毒品犯罪的被告人,应当依法从轻处罚,即使毒品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一般也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对不能排除“犯意引诱”和“数量引诱”的案件,在考虑是否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时,要留有余地。


·怎么确定诉讼离婚管辖法院
    诉讼离婚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此时需要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就说到了该向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问题,当事人一般就要先确定诉讼离婚管辖法院。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该如何确定诉讼离婚管辖法院,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一般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

·合同诉讼案的诉讼时效时效是多久?
    合同诉讼案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合同纠纷是一种很常见的民事纠纷,《民法典》规定普通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所以大部分的合同纠纷诉讼时效都是三年。但是,还有一些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比较特别,比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此外,由于合...

·票据权利善意取得
    

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理论上有五要件和六要件说。但是,六要件说已经取得了通说的地位。现详述如下:

  (一)、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必须符合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

  在各国的立法实践中,票据法规定的转达让方式一般有两种,即背书转让方式...

·绑架犯罪情形认定
    1、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抢劫被绑架人随身携带财物行为的定罪。行为人利用被害人人身自由被限制而无法反抗的状态将其财物取走的行为不宜定抢劫罪,应以绑架罪从重处罚。 从犯罪的目的看,勒索型绑架罪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实际上也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其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

·交通事故处理中交警能拘留人吗
    一、交通事故处理中交警能拘留人吗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可以拘留肇事者。交警部门也是公安部门,因此有权与此有关的事情,采取相应的措施和作出相应的处罚。如行政拘留等。当然,拘留也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交警只能处以行政拘留,是不能直接做出刑事拘留的处罚的。二、发生交通事故应被拘留的情形《...

·偷盗后返还的属于犯罪中止么
     一、偷盗后返还的属于犯罪中止么 偷盗后返还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对于盗窃行为如果财物在脱离被盗人之后那么就已经算犯罪既遂了。犯罪中止需要行为人在主观的意识上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而且必须有效的停止犯罪行为,避免危害结果。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

·我国公司债券包括a普通债的依据是什么?
    我国公司债券包括a普通债的依据是什么公司的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和取得相应权益的一个关键凭证,是当前金融市场上反应经济价值的一个体现,属于一种流通的金融性的工具。一般符合国家债券管理条例的公司,都能够依法发行债券。公司除了债券以外,有些公司也会发行债券基金,债券和债券基金是不一样的,下...

·什么情况下不能办理离婚
    什么情况下不能办理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

·交强险在什么情况下赔偿?
    交强险在什么情况下赔偿? 交强险是车险当中法律规定必须购买的保险,而在车辆行驶的过程可能会出现交通事故,而交强险就是非常有用的保险了,但是交强险不是所有事故都会赔偿的,那么哪些情况交强险可以赔偿了?下面就由本站为您解答交强险在什么情况下赔偿? 一、赔偿范围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

·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东西
    现在有很多夫妻的婚姻观已经发生变化,如果两个人不适合生活在一起,就会选择离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就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不需要向法院上诉的,但是诉讼离婚的话就需要向法院提交材料,很多夫妻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东西并不是很了解,导致离婚的进程缓慢。 一、起诉离婚需要什...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