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交通事故受害人亲属误工费法院会支持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亲属误工费法院会支持吗?
您的位置:首页  »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亲属误工费法院会支持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亲属误工费法院会支持吗?符合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受害人亲属误工费法院也会支持的,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误工费是赔偿给受害人的,亲属一般是没有误工费的,如果亲属办理丧葬造成误工的,可以主张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二、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对于受害人亲属所要的误工费法院是否会支持,得根据当时的情况分析,如果并没有给受害人亲属造成实质性的误工损失,那只有受害者本人才能索赔误工费。同时,也希望您能够清楚的认识到,每起交通事故当中的赔偿,这个都得根据当时的情况分析的。
  
  
  

·我国的房价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在增长,近十年的房价增长让人不可
    我国的房价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在增长,近十年的房价增长让人不可思议,在造就了很多房地产商富豪,而房价增高直接冲击的是人民群众,很多九零后开始工作,自己的薪资根本不能支付的房贷,租房的租金都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经济压力,那什么叫房屋租售同权?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租售同权 租售同...

·不交社会抚养费缺席判决后怎么处理?
    按照规定,超生需要缴纳一笔社会抚养费。如果当事人拒绝缴纳,计生部门经再三催促无果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当事人应当在庭审阶段出庭答辩,有些人为了逃避打击,选择不出庭,其实法院是可以进行缺席审判的。那么不交社会抚养费缺席判决后怎么处理?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声音。 一、不交社会抚养...

·协助组织卖淫罪行为如何认定?
    协助组织卖淫罪行为如何认定?协助组织卖淫罪,是指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包括男性卖淫,即为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的行为。实践中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把握协助组织卖淫罪与非罪的界限:1、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本罪是故意犯罪,如果行...

·一、如何证明劳动合同无效?
    一、如何证明劳动合同无效?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

·婚后财产分割案件的管辖怎么确定按照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
    婚后财产分割案件的管辖怎么确定按照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婚约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等纠纷属于婚姻家庭纠纷,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分割婚内财产。婚约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等纠纷属于婚姻家庭纠纷,...

·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孕妇
    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孕妇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1、严重...

·丧葬费是否属于遗产
    一、丧葬费是否属于遗产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一般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

·16岁是不是童工
    在我国,实施的是九年制义务教育。但是在一些经济落后的地区,依旧有孩子不上学,不接受教育。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接受教育,才能为祖国的明天更好的贡献力量。在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不得雇佣童工。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16岁是不是童工。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16周岁。《未成年...

·房产继承法全文
    在我国并没有一部法律叫做房产继承法,关于房产继承方面的内容,都是统一被规定在《民法典》当中的。下面是《民法典》关于继承的规定内容。 《民法典》 第六编??继????承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条??本编调整因继承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国家保护...

·劳动合同内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内可以约定违约金吗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不过,《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实行了限制性规定。能约定违约金的情形:(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