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借条与欠条有哪些不同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借条与欠条有哪些不同
您的位置:首页  »  
 

借条与欠条有哪些不同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借条与欠条有哪些不同
  
  民间借贷中,总少不了订立借条或者欠条。但对于很多人来讲,其实并没有真正区分清楚借条与欠条的。那到底借条与欠条有哪些不同呢?不同的场合下,应该用哪一种?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诉讼有效期不同
  
  借条
  
  有约定的,3年有效;无约定的,20年有效。
  
  借条的诉讼时效为3年,约定了还款期限的,从借条标注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3年未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再保护。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可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但要是出借人在出具借条后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欠条
  
  有标日期跟无标注日期都是3年有效
  
  欠条的诉讼时效也是3年,已标注清偿欠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标注的清偿日期之日起算;
  
  没有标注清偿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总结:虽然借条跟欠条都能够证明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但是从诉讼时效来看,明显地,相比于欠条,借条的诉讼时效更有保护性。
  
  2、形成原因
  
  借条
  
  借条证明借款关系,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
  
  欠条
  
  欠条证明欠款关系,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钱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钱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总结:
  
  总之,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3、举证责任
  
  借条
  
  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
  
  欠条
  
  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总结:由于欠款不一定就是借款,所以当事人在举证时还会特别说明到底是哪一种款项。
  
  特别提醒:
  
  1、借款的打借条优先。在日常生活中,要是亲戚朋友同事之间确属借款行为的,建议最好打借条。金额较大的,让第三人见证,转账支付的要保留好转账凭证和付款凭证。如果是用微信、短信交流的,相关信息也可要做保留处理。
  
  2、欠条内容具体明确。要是因侵权行为等发生欠付款,欠款人无力支付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打欠条,内容上尽量标明欠款事实、还款时间等,金额较大的,建议债权人找第三人见证并保留好欠款事实的相关资料。
  
  3、留意3年诉讼时效。无论借条还是欠条,都应关注好3年的诉讼时效,索要借款或欠款时可以通过电话录音、短信、微信固定证据或在借条或欠条上让对方签字确认还款等方式保证不要超过诉讼时效,否则您的合法权益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关于借条与欠条之间的差异,我们在上文中为您总结出了三点,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然后正确区分这二者。需要提醒的是,不管是借条还是欠条,实践中只有产生了相应的关系,都必须要让对方出具。
  
  
  
  
  

·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上人员伤亡应当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如何承担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我们倾向于认为,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但应排除对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上乘员伤亡的情形的适用。...

·没有结论的鉴定是证据吗?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遵循“客观、科学、准确”的原则,尽量收集详尽的鉴定所需要的材料,然后完成鉴定工作。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工作中,常常遇到收集鉴定材料不全的情况,如有的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或不配合相关调查,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

·夫妻离婚房子有过户费怎么算?
    可能没有办理过房产过户的公民不太了解,当地的房管局针对房产过户的时候,实际上是有过户费的,也就是说房产过户不是免费的。虽然每一套房子在过户的时候,具体要交纳的过户费用可能都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过户费的计算方式都是一样的。下面我们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是,夫妻离婚房子有过户费怎么算? ...

·岗位劳动合同
    甲方____,法定代表人____,乙方____,工种岗位____。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岗位生产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根据甲(指签约的班组、工段、车间或科室负责人)乙(指车间、分厂或部室的行政负责人)鉴证,甲、乙双方签订岗位劳动合同...

·工程经济纠纷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程经济纠纷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工程行业也实现了繁荣发展。但在工程项目的合作中也会有经济纠纷的存在,在出现工程经济纠纷时,我们可以和工程方进行协商或者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工程经济纠纷注意事项有哪些内容,我们为此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

·20年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
    20年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因适应地区的发展,国家对土地的使用尤为重视,土地使用权便成为了社会聚焦问题,人们对于土地使用证的了解也是甚少。然而20年土地使用证到期,这个问题存在有不少的疑问。土地使用证的相关问题,将在这篇文章加以介绍,能够让您更好的了解土地使用证的相关问题。 一、...

·最新刑法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量刑标准
    一、最新刑法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9条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规定了两个具体的量刑幅度: 第一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

·非全日制用工薪酬怎么算?
    非全日制用工薪酬怎么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房屋拆迁中违章建筑的处理步骤
    在拆迁中,行政机关应当查明事实,分门别类依法予以处理,其步骤如下: (一)查明事实阶段 即查清违章建筑形成的时间、原因、结构、面积、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纠纷,是否存在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是否已经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等。对已经查处的按查处的结论办理,...

·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判决
    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判决一、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判决?如果夫妻选择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财产,那么法院将会按照法律规定,对婚外情离婚财产分割作出判决。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