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装修施工时造成邻居房屋受损,应当由施工方还是由装修的业主承担责任?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装修施工时造成邻居房屋受损,应当由施工方还是由装修的业主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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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施工时造成邻居房屋受损,应当由施工方还是由装修的业主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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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和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当因装修行为致使邻居房屋受损时,若业主选任专业的装修公司承包装修工程的,装修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业主选任个人的装修队承包装修工程的,该装修队的负责人应当承担责任;若业主雇佣个人进行装修施工的,业主应当承担责任。如果施工的工人对于造成的损害,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以上主体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再行向该工人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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