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下班去同事家聚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下班去同事家聚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吗
您的位置:首页  »  
 

下班去同事家聚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的规定,只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且只有符合合理时间及合理路线的才能属于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的认定至少应当考虑以下三个要素:一是目的要素,即必须是以上下班为目的;二是时间要素,即上下班时间是否合理;三是空间要素,即往返于工作地和居住地的路线是否合理。

  下班前往同事家聚餐的活动,并非一个经常性且必须的活动,不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该路线与其平时下班回家的路线不是一个方向,故不属于合理路线的下班途中,不能认定为工伤。

·新员工入职后工伤应该怎么进行赔偿?
    对于一个新员工来说,在单位里要成就一番事业需要磨练的有许多,在员工入职后需要注意的事项有许多,在单位里发生的事项也有很多,比如说新员工入职后可能会发生工伤。那么,对于新员工来说入职后工伤应该怎么进行赔偿?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新员工入职后工伤应该怎么进行赔偿的相关事项。 ...

·离婚小孩抚养费标准一般多少钱
    离婚确定小孩抚养权是一方面的,但不能因为一方抚养了小孩,另一方就可以免除自己的抚养义务,这样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支付方法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那通常夫妻离婚小孩抚养费标准一般多少钱呢?支付抚养费的期限又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小孩抚养费标准一般多少钱 在...

·配偶失踪了想离婚怎么办
    配偶失踪了,无法履行夫妻义务,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为了尽快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使得失踪人的配偶能够追寻自己的幸福,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配偶失踪了想离婚怎么办?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配偶失踪了想离婚怎么办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劳动合同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约定违反法律规定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约定违反法律规定是否有效 一、劳动合同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约定违反法律规定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话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

·工伤认定能作为劳动关系证据
    有的时候劳动关系并没有劳动合同来证明,需要一些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虽然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工作期间有的也会受到工伤,但是工伤认定能作为劳动关系证据合理吗,受工伤作为一种事实存在的事,到底能不能作为证据,可以随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工伤认定能作为劳动关系证据吗 工伤认...

·一方有婚外情法院会判离婚吗
    一方有婚外情法院会判离婚吗 一、一方有婚外情法院会判离婚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这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而且又调解无效,便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感情并未破裂,夫妻尚有和好可能的,虽经调解无效,仍不准予离婚。所以一方...

·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
    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我们为...

·不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不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有哪些 一、不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

·合同逾期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合同逾期违约金上限是多少?一、合同逾期违约金上限是多少?一般来说,在法律规定中,没有明确强调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上限。通常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来看违约金的赔付多少。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就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来说,如果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法院一般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大约每日万分之...

·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
    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