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如果继承人之间无法协商一致如何提取已故存款人的存款?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如果继承人之间无法协商一致如何提取已故存款人的存款?
您的位置:首页  »  
 

如果继承人之间无法协商一致如何提取已故存款人的存款?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如各继承人对于继承权和继承份额存在争议且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确定,再凭生效裁判文书提取存款。根据《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及《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如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当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者支付手续。

   实践中,通常是部分继承人作为原告,剩余有继承权的继承人作为被告,人民法院在查明是否有其他法定继承人、是否有遗嘱或受遗赠人以及遗产范围等事实以后,结合其他情况判决或调解确认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注意:

  (1)由于银行不能及时知晓存款人死亡情况,在部分继承人向银行主张权利前,可能会发生其他继承人已经持银行卡、存单、存折等通过密码办理转账或支取业务,根据《关于存款人死亡后存款过户和支付手续问题的补充通知》(〔81〕中综字第591号)及《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如存款人死亡后,在其合法继承人主张权利以前,存款已被人取走,银行机构都视为正常支取或转存,对后续的继承纠纷不负责任。(2)实践中,一旦银行机构知晓存款人死亡后会主动对存款进行止付操作,但此种情形下如符合直接支取条件,仍然可以通过直接支取的方式提取小额存款。(3)由于公证和诉讼均需要额外支出费用,且该部分费用一般由继承人承担。考虑到经济成本问题,也有继承人凭人民调解协议或司法确认裁定书的方式要求提取存款,实践中也有类似操作的案例。

·公司法定代表人诉公司要求变更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诉公司要求变更法定代表人 周某应朋友的请求,在无公司股份的情况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公司已经被吊销印业执照,周某向想要不在担任法定代表人,但是朋友已经失联,周某无法通过股东会决议不在担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事宜,应由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处理,在公司内部...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最新消息有哪些内容?
    我国在人口管理方面实行的是计划生育政策。国家规定了夫妻如果在计划外超生,应对该夫妻生收一定的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可以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使人口的增长处于可控范围。那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最新消息有哪些内容?我们在下面为您提供了该管理办法的全文,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社会...

·医疗责任事故法律责任是什么?
    医疗责任事故法律责任是什么?《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条例》第55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

·一、国家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分几个等级?
    一、国家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分几个等级?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

·协议离婚反悔抚养权是否可以变更?
    离婚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和平方式就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走诉讼渠道判决离婚。一般来说,离婚经过协议或判决后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可以随意更改协议或判决,那么协议离婚反悔抚养权是否可以变更?接下来请随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一、 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备案后具备法...

·一、交通事故误工补偿的费用怎么确定?
    一、交通事故误工补偿的费用怎么确定?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河北省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其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

·交通事故中造成了人身损害的,势必要对受害人做出赔偿,而具体的
    交通事故中造成了人身损害的,势必要对受害人做出赔偿,而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了医疗费、营养费以及误工费等等,具体计算其中的误工费就要知道误工期,也就是误工的时间。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误工期是多久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了解。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误工期是多久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内容? 钢筋工程作为一类大型的工程,其在竣工的时候是必须要经过验收的,但是验收钢筋工程的时候并不是所有的项目都需要进行验收,至于该验收哪些项目我国对此是有明确的规定,了解该规定,有助于您在验收的时候更加顺利。下面就来告诉您钢筋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内容...

·法律规定土地出让金谁来支付
    土地出让金谁来支付1.土地出让金是获得土地使用权所需要支付的资金,这部分是国家收取的,是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支付的,一般也就是开发商缴纳费用。2.在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家是要交契税(房屋评估价的2%-4%左右),不用再交维修基金了,买家还需要要交一个土地收益金。二、土地出让金标准是什...

·非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欠款
    施工企业要预防拖欠工程款发生,加强企业管理,特别要加强对施工合同、施工质量、工期的管理。要调整经营结构,将承包工程的重点放在有实力、信誉比较好的业主和项目上。承接任务时必须对业主的业绩、资信进行详细的调查,对待垫付资金等工程要十分谨慎,要将垫付工程提高到投资行为管理的高度来对待。...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