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申请人可以主动提出修改申请文件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申请人可以主动提出修改申请文件
您的位置:首页  »  
 

申请人可以主动提出修改申请文件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申请人提出的专利申请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进行初步审查后,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性审查。在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时,申请人认为有必要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仍然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修改的申请,对申请人主动提出修改申请,专利法实话细则作了如下规定:

    一、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示时以及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二、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三、申请人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对专利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当按照通知书的要求进行修改;

    四、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自行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中文字和符号的明显错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自行修改的,应当通知申请人。

    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的修改部分,除个别文字修改或者增删外,应当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替换页。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图片或者照片的修改,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替换页。

·虐待罪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近年来,虐童事件、看护人员虐待老人等行为屡见不鲜,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但是我们往往对于这种行为无能为力。因为我们平日对民事诉讼涉及不多,所以对知之甚少,究竟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虐待罪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内容是什么呢?下面的我们将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刑法修正案...

·买二手房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房价居高不下,很多购房者把目光转向二手房市场。由于不少购房者对二手房买卖不了解,导致出现大量纠纷。同时,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也因为不注意其中的一些问题,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害。那么买二手房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二手房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核...

·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房屋及地上(下)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 一、 房屋拆迁补偿 有房产证或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 1、楼 房 m2 2000.00 二层(含二层)以上砖混墙 2、 砖混结构房屋 m2 1800.00 砖石墙,预(捣)制盖 3、 ...

·抢劫罪的暴力手段什么意思
    抢劫罪与抢夺罪之间最大的不同就在于暴力手段上面,其中抢劫罪中的暴力手段针对的是被害人,而抢夺罪则针对的是财物。另外,就严重程度上来看,抢夺罪的暴力严重性是不及抢劫罪的。那到底抢劫罪的暴力手段是指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抢劫罪的暴力手段什么意思 “暴力”一词,在...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判几年?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判几年?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判刑,是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

·起诉离婚能获得离婚证吗,诉讼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夫妻在感情破裂之后,往往会选择离婚。而此时如果无法协议离婚的话,就只能诉讼离婚了。那么起诉离婚能获得离婚证吗?这是很多人都想了解的内容,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能获得离婚证吗 判决生效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单独拿判决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只有在民政局办...

·刑事案件申请再审有无时效规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关于再审诉讼时效的规定,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当事人可随时申请,法院可随时提起再审www.njLawyer.cn。 但是,这与有关追诉时效的规定在立法上产生了冲突。   一方...

·刑事诉讼法控告和申诉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的现实生活当中,普通老百姓之间经常会因为一些问题发生纠纷,发生纠纷的话,肯定是需要解决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在我国有很多种,比如说调解以及诉讼方式在诉讼的过程当中也有着,申诉和控告,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刑事诉讼法控告和申诉的区别是什么?一、刑事案件申诉控告有什么区别?1、享有权...

·什么情况下可以增加抚养费
    抚养费数额一经确定之后,日后也是有可能进行增加或减少的,但不管是增加抚养费还是减少抚养费,此时都需要有一定的合法情形才可以。那么通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增加抚养费数额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增加抚养费 根...

·土地使用权登记要件生效的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登记要件生效的有哪些? 在我国,人们无时不刻生活在证据的包围之中,就连自己的身份,也必须要有身份证才可以证明。而对于国家管制比较严格的土地资源来说,拥有一张城市的土地使用证几乎是人们半辈子的梦想了。那么,如果要登记土地使用权登记要件生效的有哪些?可以参照下文。 一、合...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