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容留吸毒只有言词证据能被定罪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容留吸毒只有言词证据能被定罪嘛?
您的位置:首页  »  
 

容留吸毒只有言词证据能被定罪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容留吸毒只有言词证据能被定罪嘛?轻微的毒品在医疗上能起到镇痛、舒缓神经等作用,但是使用过程中万一超过了剂量,就很容易上瘾而且不容易戒除。我国,对毒品实行管制制度,贩毒、吸毒、收容他人吸毒等行为都是违法的。那么,如果容留吸毒只有言词证据能够被定罪嘛?为您分析一下。
   容留吸毒只有言词证据能够被定罪吗:
  所谓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三是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四是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他人吸毒而为其提供场所。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没有被告人的供述,如果其他定罪量刑的证据确实充分的,法院可以依法定罪处罚。   
  《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综上所述,言词证据也是直接证据的一种,容留吸毒只有言词证据也是很有可能被定罪的。如果容留他人吸毒二次以上或者一次容留三个人以上,公安局就可以立案追诉了。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因为吸毒导致破产甚至走上犯罪道路的例子。

·卫生法律怎样解决医患纠纷?
    卫生法律怎样解决医患纠纷? 一、解决医患纠纷的手段有哪些? 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主要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

·司机偷油盗窃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可能您都不太清楚,司机偷油盗窃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这其中上升为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这其中的法律依据又有哪些?或许有时我们犯了盗窃罪而又不自知。我们必须弄清楚两者的区别,下面就让我们来具体看看。 一、两者区别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

·员工意外死亡不属于工伤能报工伤吗?
    员工意外死亡不属于工伤能报工伤吗?不属于工伤就不能报工伤赔偿的;《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分公司注销合同转总部吗?
    分公司注销合同转总部吗?是的,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根据《公司法》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具备一定的经营资格,其在总公司...

·员工工作态度评估表
    

被评价者个人资料

·起诉离婚一方不接传票怎么办
    现在的社会,离婚已经是很常见的了,因离婚而引发的矛盾也是非常多的,很多难以解决的离婚问题,都会选择起诉解决,起诉离婚涉及到法律程序,需要一步步来,但是时间的离婚过程中会遇到起诉离婚一方不接传票的情况,您可能都束手无策,但是法律对于此类行为是有规定的,但是法律对此类情况是如何处理的...

·个人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个人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一、个人债务的清偿顺序: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但是,享有这...

·二手房买卖中介陷阱都有哪些
    由于一手房的价格畸高,而二手房的价格相对低了很多,因此,很多人都会选择购买二手房。二手房买卖大多数都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的,但是一些黑心的中介会设定各种各样的购房陷阱。具体来说,二手房买卖中介陷阱都有哪些?本文马上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二手房买卖中介陷阱都有哪些 (1)中介...

·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购买的房产资金来源如果属于《婚姻法》第十七规定的情形,则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则属于个人财产。 1、属共同财产的情形。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当事人解决赔偿问题的重要依据,根据受害人伤情的不同,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也不同。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呢?可能很多人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 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