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屋拆迁中的过渡期限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房屋拆迁中的过渡期限
您的位置:首页  »  
 

房屋拆迁中的过渡期限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过渡期限是指房屋拆迁中,由于拆迁人不能一次性安置用房,而是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安置用房。从房屋拆除,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迁走至拆迁人提供安置用房这一段时间就是房屋拆迁中的过渡期限,也称为安置期限。在这段时间里,不管是通过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还是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自行安排住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皆要迁离原地到他处居住生活。

  

  过渡期限是拆迁安置协议的重要内容,对于拆迁人和被拆除房屋使用人都有着重要意义,所以必须在拆迁安置协议中给予明确规定,双方都应该信守协议的期限规定。

  

  1、过渡期限是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的一个重要标准。过渡时间有多长,拆迁人就应该发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多长时间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2、过渡时期是拆迁人向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安置用房的期限,也是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有权居住使用周转房的时间期限。《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2条规定,"拆迁人、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双方应当遵守过渡期限的协议。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到期不得拒绝迁往安置用房、腾退周转房。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011年版本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范本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范本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职务:邮编:电话: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征地安置补偿的内容
    一、征地安置补偿的费用种类和计算方式

  1、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

  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方式

  包括年产值倍数法和区片综合地价法。...

·房屋拆迁中的过渡期限
     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过渡期限是指房屋拆迁中,由于拆迁人不能一次性安置用房,而是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安置用房。从房屋拆除,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迁走至拆迁人提供安置用房这一段时间就是房屋拆迁中的过渡期限,也称为安置期限。在这段时间里,不管是通过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还是被拆...

·拆迁人提供的拆迁安置房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安置协议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说明

  1、本协议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房屋拆迁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对协议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咨询。

  2、为体现协议房屋拆迁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本协议文本中...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要点
    一.注意房屋拆迁的必经程序:

  房屋拆迁是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房地产开发等,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由建设单位对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拆除,对房屋的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给予一定补偿的行为。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必须...

·拆迁安置合同纠纷的处理
    一、对拆迁安置合同的效力审查

  对拆迁安置合同的效力审查,应从合同的主体和内容两个方面作为切入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拆迁安置合同的双方进行了主体的界定。作为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但对于具备资质单位的分支机构或接受拆迁人委托的单...

·拆迁安置纠纷的解决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不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城市房屋拆迁管...

·拆迁安置补偿的政策措施
    对置换农户的拆迁安置补偿执行当地被征地农民同等的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对置换农户的安置补偿,可以采用现房安置、货币补偿和全部或部分到工业集中区置换标准厂房三种形式。对要求现房安置的农户,采取“等价交换、差额结算”的置换方法,即农村住宅交换商品房遵循等价交换原则,在土地使用权互不作价的...

·私房拆迁安置是否具有优先权?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