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工程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工程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工程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在建筑过程中,承包方和发包方会签订建筑工程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在合同中也注明了违约责任条款和违约金的数额。那工程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工程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
  
  (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
  
  (3)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
  
  二、工程合同应具备的主要内容
  
  1)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工程概况:指工程的地点、内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工程性质、定额工期总天数、开工日期、竣工日期、质量等级、合同价款等;
  
  3)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4)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的法律;
  
  5)图纸的提供,指提供图纸日期、套数、保密要求、费用的承担等;
  
  6)甲方住工地代表,任命书、委任书;监理总工程师等;
  
  7)乙方住工地代表,任命书等;
  
  8)甲方的工作,如施工条件(水、电、电讯成份的时、要求,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时间等)
  
  9)乙方的工作,如:提供施工计划,报表名称及完成时间,施工保卫要求,向甲方提供办公、生活设施及费用承担,交通、噪音管理,工程成品、古树、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费用承担,施工现场卫生要求等;
  
  10)进度计划,如乙方提供施工的组织计划、进度时间,甲方监理确认时间等;
  
  11)延期开工,推迟开工的原因、日期、顺延的时间等;
  
  12)暂停施工,暂停的时间、原因、费用的承担、违约责任等;
  
  13)工程的延误,指工程量变化、设计的变更、不可抗力、违约责任等;
  
  14)工程提前,比定额总天数提前××天,采取赶工增加的经济支出,甲方应提供的条件,每提前竣工一天奖励金额和计算方法等;
  
  15)质量检查和返工,返工的原因、费用的承担、工期的顺延等;
  
  16)工程质量,约定的质量等级、违约责任等;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验收的部位、时间、内容、继续施工条件等;
  
  18)试车(应按承包范围确定)试车的内容、时间、地点,甲方应提供的条件、双方的责任、费用的承担等;
  
  19)验收和重新检验,参加验收的人员、验收工期、费用的承担、造成损失的赔偿等;
  
  20)合同价款的调整,发生什么情况下工程造价可调整;
  
  21)预付工程款,时间、比例等;
  
  22)工程量的核实确认,甲、乙双方核实工程量报告的时间要求;
  
  2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支付的时间、方式、违约责任;
  
  24)甲方供应材料设备,设备材料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到货地点、费用的承担、违约责任、损失的赔偿等;
  
  25)乙方采购材料设备,采购的名称、规格、型号、合格证明、甲方验收时间违约责任、质量不合格的解决办法、费用及损失的承担、因此延误工期的责任等;
  
  26)设计的变更,设计变更的提出、费用的承担、工期的顺延等;
  
  27)确定变更价款, 变更价款的支付方式、工期的顺延等;
  
  28)竣工验收,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日期、验收的时间、达不到要求工程应顺延等;
  
  29)竣工结算,乙方提供结算报告、尾款的支付、工程的保修期等;
  
  30)保修,应签订保修合同,乙方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
  
  31)争议的解决方式;
  
  32)违约责任;
  
  33)索赔,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以向甲方以书面形式进行索赔;
  
  34)安全施工,甲、乙双方对安全的责任、事故费用的承担等;
  
  35)地下障碍和文物的处理,影响施工费用的承担;
  
  36)工程的分包,发包责任的承担、发包的结算等;
  
  37)不可抗力;
  
  38)保险(如有时),保险的内容、金额、费用承担等;
  
  39)工程停建或缓建,原因、费用的承担等;
  
  40)合同生效与终止的期限;
  
  41)合同份数。
  
  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工程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根据建筑工程的总价来计算的,合同双方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那么,在违约后支付违约金时,数额不能超过合同还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

·开发商交房的条件包括哪些
    开发商在修建好房屋之后,就需要按照约定好的时间,向购房者进行房屋的交付,让购房者能够实际的占有房屋。但交付也不是随意进行的,在这方面我国作出了专门的条件规定。那究竟开发商交房的条件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开发商交房的条件包括哪些 房地产开发商交付房屋应符...

·个人住宅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个人住宅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个人房屋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带齐所需资料,在相关地点,办证窗口递交资料、收件、审件,领取个人土地登记立案表。持收件单到窗口查询,在档案簿上签字,持缴费单(有窗口开出)缴费,回到窗口领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当事人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需要想法庭提交一份
    当事人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需要想法庭提交一份代理词,而这个代理词其实一般是有委托的代理人帮助自己书写的。那究竟这个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代理词该怎么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我国《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有...

·违法发放贷款罪要求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违法发放贷款罪要求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标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

·2023合同签了字就生效吗?
    合同签了字就生效吗根据《合同法》,合同的生效可以有以下四种情况:1、依法成立无约定的,成立即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所谓依法成立,是要注意合同生效的条件:(1)主...

·一、年离婚后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一、年离婚后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以下情况要给子女抚养费: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虽未离婚,但夫妻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3、未结婚,有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4、其他情况。如成年但仍在上高中的子女的父母,...

·民政局收养登记办理程序
    

    一、 申请
    收养人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 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结婚证;
    2、...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要什么步骤
    实践中,不管是夫妻双方都提起离婚诉讼,还是说只有一方起诉离婚,此时离婚的步骤其实都是一样的。那究竟起诉离婚要什么步骤呢?相信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这显然是不利于解除婚姻关系的。下面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1、第一阶段:...

·女儿结婚四年没登记要离婚怎么办?
    女儿结婚四年没登记要离婚怎么办?女儿结婚四年没登记要离婚我去办理相关的手续,因为没有领结婚证的话就属于同居的,这样的一种关系,根本就不存在着婚姻关系,当然解除同居关系的话,是双方当事人关于财产问题能够达成一致的话就可以自动解除了。结婚没领证的,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没...

·版权变更流程及费用分别都是什么?
     一、版权变更流程及费用分别都是什么? 1、版权变更流程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2、版权变更的费用 版权查询费用官费200元每件,办理转让申请官费每件300元,...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